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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661号)要求,现将《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
2.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明细表
3.平罗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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