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参与涉农财政补贴等政策的拟订。

(二)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工作。

(四)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十)编制项目的年度预算和决算。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十三)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负责农业产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政府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