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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16-489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平罗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民政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民政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一、承担的职责有:

1、贯彻实施有关发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负责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组织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生产自救活动。

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

4、组织实施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审查工作,指导街、路、巷、牌、住宅号牌设置工作,收集、整理、储存地名资料;负责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监督实施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弃婴、孤儿、残疾人、五保户、“三无”人员收(代)养工作。

9、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制度、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管理全县老龄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民政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在职38人,其中合同制工人9人,临时工57人,女职工19人,政府聘用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平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平罗县老年服务中心,平罗县殡葬管理所,平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2017年收入总预算7433634元,比2016年预算7502261.18减少68627.18元,下降0.9%。减少主要原因:1、统发工资比上年减少1021891.92元,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2、人员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85654.74元,增加村监会人员工资;3、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27409元,增加村监会工作经费。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7433633.61元,其中:经费拨款7433633.61元,纳入预算管理7433633.61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7433633.61元,其中行政运行5710381.17元,占全年预算的76.8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监会人员工资)1209600元,占全年预算的16.27%;住房保障支出441313.44元,,占全年预算的5.9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339元,占全年预算的0.97%。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110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000元,车辆维护运行费4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122000元,减少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2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946万元商品物资及老年活动中心和第三敬老院的装修工程,其中:计算机软件3万元;办公设备45万元;空调25万元;医疗设备400万元;体育设备140万元;娱乐设备30万元;办公家具类83万元;厨卫用具70万元;救灾物资50万元;煤100万元。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9460000元,采购资金均为财政拨款。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大的原因是:平罗县老年活动中心和平罗县第三敬老院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所以将所需购置的设备、物资、器材、室内装修全部列入采购预算。

2、2017年预算公开中招待费60000元,预算执行数调整为70000元,调减差旅费10000元,调增招待费10000元,一般公用经费总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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