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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18-744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民政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民政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承担的职责有: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负责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组织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生产自救活动。 

  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 

  4、组织实施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审查工作,指导街、路、巷、牌、住宅号牌设置工作,收集、整理、储存地名资料;负责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6、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监督实施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弃婴、孤儿、残疾人、五保户、“三无”人员收(代)养工作。 

  9、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制度、政策,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管理全县老龄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罗县民政局作为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独立核算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按编制部门核定行政、参公及事业编42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1人,均属财政全额负担人员。拨入经费科目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老龄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教育管理、老年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保障、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他收入等收入科目分别列支。 

  (一)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平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平罗县老年服务中心,平罗县殡葬管理所,平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民政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行政工勤置换人员2名),参公事业编5人,事业编23人;2017年末在职41人,其中合同制工人9人,临时工57人,女职工20人,政府聘用人员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表8张)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324715.81元,与2016年的60229064.67相比收入增加7095651.14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服务设施投资增加及社会救助力度加大。支出总计61847602.97元,与2016年的78842803.5相比支出减少16995200.53元,下降21.56%,主要原因是:平罗县第三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工程款项在2016年支出,2017年工程已完工等待审计结果,本年工程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732471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6074274.64元,占68.44%;其他收入21250441.17元,占31.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1847602.97元,其中:基本支出9336562.10元,占15.10%;项目支出52511040.87元,占84.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074274.64元,与2016年的42865483.26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08791.38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比2016年有所增加。支出总计41787995.30元。与2016年62736285.09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0948289.79元,下降33.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中,资金支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5067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82%。与2016年的34252805.16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2129.26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中,资金支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50675.9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080元,占2.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82934.46元,占96.36%;住房保障(类)支出516661.44元,占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01664.97元,支出决算为32050675.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比预算增加651080元;二是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预算增加24622582.93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比预算增加75348元;其中:1.一般行政事务(2010302)435000元;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216080元; 3.行政运行(2080201)6253903.95元;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602967元;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4968448元;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1597434.71元;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422830元;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49620元;9.义务兵优待(2080805)1541000元;10.退役士兵经营管理(2080904)154700元;11.儿童福利(2081001)1036239元;12.老年福利(2081002)6265800元;1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208200元;1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345600元;15.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540000元;16.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3622600元;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873591元;18.住房公积金(2210201)303961.44元;19.购房补贴(2210203)2127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2616.19元,其中:人员经费7851974.68元,公用经费1160641.5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192926.68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4719059元增加473867.68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一名及职工工资基数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的4196336.83元增加996589.85元,增长23.75%。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641.5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608219元增加546422.51元,增长89.8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养老服务建设和儿童之家项目,工作经费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2511217.24元减少1356575.73元,降低54.0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9048.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2106356元增加552692元,增长26.2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各项补贴有所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2559905.5增加99142.5元,增长3.87%。

  4. 其他资本性支出2017年支出数为0元,与2016年决算数一致,主要是2017年没有预算安排。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469998元减少463998元,下降98.72%,原因是2017年经费有限,对企事业(含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8219元,支出决算为188281.99元,完成预算的94.99%,其中: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429.99元,完成预算的9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852元,完成预算的95.01%。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937.01元,下降5.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23.01元,下降5.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14元,下降4.9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杜绝不合规定的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9429.99元,占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852元,占0.21%。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数均为0,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29.99元。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29.99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维修及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7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852元。其中: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为0元,接待批次和人次均为0;国内接待费支出68852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927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204260元,本年支出9737319.4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24709.67元。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8746160.53元,降低65.81%,主要原因是:平罗县第三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2016年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在2016年支出,2017年已建成投入使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支出9737319.4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7337.42元,比2016年的2981215.24元减少1583877.82元,下降53.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压缩经费支出,减少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103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802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802180元,未完成采购预算的原因是:年初预计的平罗县第三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新投入使用,办公设备及服务设施还需增加,后因压缩开支减少支出,一些器材和设备未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9542.80平方米(均为下属敬老院业务用房),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下属敬老院用车2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配合县财政相关科室的例行检查,对本单位项目资金的财务支出积极进行自查,极大提高了单位资金使用绩效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实施的项目资金,年终决算时已按规定支付到位,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资金绩效考评结果良好。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凡由自治区民政厅拨款的项目,民政厅均已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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