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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县财政局:
根据平财发[2015]1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平罗县民政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数40人,现有在编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30名(含社保补差工资1人),均属财政全额负担人员。一级预算单位1户,无增减变动。
2、享受遗属生活费22人,享受独生子女17人次,女职工22人,临时工36人。
4、车辆编制数3辆,现有车辆5辆。
二、2014年度总收入46007492.18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29422451.16元。
(二)其它收入(本级横向财政拨款、非本级财政拨款、利息收入)16585041.02元。
三、2014年度总支出43789874.76元。
(一)基本支出10873411.70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96874.95元(基本工资支出529874元、津贴补贴支出1031693.52元、奖金支出593974元、社会保障缴费281999.95元、绩效工资177020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282313.4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82200.87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85002.61元(其中:车辆运行费支出207890.61元;公务接待支出77112元),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318438.14元,2014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三公经费”下降10.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87166.74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遗属生活费、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32916483.06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4024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98528.06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偿金;医疗救助;救济、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3、基本建设支出3715535元,用于敬老院工程建设。
4、其他资本性支出3600000元,用于社区阵地建设支出、敬老院建设补助等支出。
四、2014年末结转结余8440399.5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96071.88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044327.62元。
2014年由于财政经费及时到位,确保了民政局各项民生工作顺利开展。我局顺利地完成了县委制定的各项任务。2014年我局车辆运行费及招待费较往年同期有所减少。今后,我们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每项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平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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