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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21-0017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情况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我县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学法、执法、普法工作亲手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法治建设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印发《平罗县民政局2021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平罗县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坚持聚焦问题和短板,加强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学习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建立规范化法学习制度二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周二例会、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民法典》《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10余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试3次。四是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学法机制,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法系统,推动局机关及基层各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网络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学习和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结业率达100%,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成效,启动“八五”工作,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利用12.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采取LED电子屏、悬挂条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更新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逐步形成一套内容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今年以来,我局未以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平罗县民政局行政权责清单,修订了《2021年平罗县民政局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我局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做好执法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机关干部积极报名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及时纠正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做到切实防范化解我县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新增登记注册社会组织6家,完成注销社会组织11家,引导注册登记1家;对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长年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等问题的1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其中已完成注销8家,整改激活4家,正在撤销2家;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落实“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6家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免费用30万元,受益会员企业241家。在崇岗镇暖泉村开展墓区违规建筑物拆除专项整治,事前通过局公众号发出通告,拆除现场共动用挖机5台,拉运车辆8台,清运拆除物1270方,有效恢复地容地貌。

(五)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作出行政决策、处罚决定等行为前,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类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大法建设工作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制定认真贯彻落实《平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17209号)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印发了《平罗县民政局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二是按照《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修改、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平政发[2021]24号),结合法律法规及区、市、县相关文件,对《平罗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平民发[2016]33号)和《平罗县丧事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暂行规定》(平民发[2005]104号)进行修改

(七)梳理执法依据,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将执法依据、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及梳理确认执法主体的依据和职权,明确执法人员的法定职责,进一步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清单,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依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按时将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并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三是对外公布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和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截止目前,公开政务信息120余条。做好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一图读懂《平罗县二维码标准地名标志牌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解读材料

()完善信访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上访事件。三是坚持认真答复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今年来共收到群众信件5件,议政网2件,县长信箱3件,均已办结。

、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依法行政制度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结合民政工作,加强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增加执法证持有率,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2年执法证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民政法治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坚持理性执法、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依法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单位法律顾问的联系,使其充分参与民政重大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民政干部法教育培训、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事项,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政系统法教育和法实践的结合,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使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力度不断加,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起到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作用。

四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适时补充完善规范性文件,完善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主动公开、及时解读、定期清理等制度。按照要求制定出台的配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平罗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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