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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拟申报入库的公示
经审核,现将灵沙乡拟申报入库的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乡经济发展办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联系人:罗涛
监督电话:6801081
监督电话:12317
电子邮箱:plxlsx@163.com
附件:灵沙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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