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64/2023-0056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灵沙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23〕6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灵沙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政发〔2023〕64号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努力减轻灾害风险,维护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灵沙乡行政区域内洪水干旱灾害及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包括:黄河洪水和凌汛、内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履责;坚持安全第一,科学调度、统筹兼顾、综合应对;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水旱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挥:灵沙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灵沙乡政府乡长

      挥:其他班子成员

  员:四中心、五办、各站所、宝丰派出所灵沙九年制学校、灵沙中心幼儿园、灵沙中心卫生院、灵沙乡供电所、各村。

(二)工作机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副乡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及自治区、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安排,分析研判灾害形势,提出防汛抗旱应急对策措施,负责全乡汛情、旱情和灾情的掌握和发布,组织、指导、监督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三)成员职责。

1.应急管理办公室。1)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2)协调防汛木材、吨袋、土方等物资的供应。(3)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并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信息。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会同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全乡防汛抗旱、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

3.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水、旱情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河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6.财经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经费预算;根据各成员单位和各村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汛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综治中心。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灾情后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畜牧兽医工作站。指导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党建工作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配合乡防汛办做好灾时人口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调配抢险救灾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11.宝丰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2.灵沙中心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汛办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灵沙乡九年制学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灵沙中心幼儿园。负责幼儿园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幼儿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15.灵沙乡供电所。负责供电区域内电网的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故障报修工作,及时发布电网设施安全隐患信息。

16.各村。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翔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为使乡、村、组对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科学、准确的指挥该区群众及时躲灾、避灾,在一般情况下,按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乡防汛办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之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过电话通知至各村、各成员单位,各村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反馈给乡防汛办,乡防汛办立即报告县防办,如遇紧急情况成员单位、村、组可直接报告县防办,由县防指统一指挥。预警信号为电视、电话,乡防汛办在接到雨情、水情信息后,通过微信群、大喇叭面向全乡播放,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到各村、组。报警信号一般为锣、口哨、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乡防汛办,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乡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二)预防准备。一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成员制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把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响应联动、指挥调度、巡查防守、险情抢护、抢险物料、队伍准备、人员避险转移、救援安置和信息报送等措施落细落实。二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不断健全防汛抗旱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武装部、消防救援大队的联系。强化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鼓励社会救援队伍积极参与防汛抗旱救援处置。三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物料储备工作,逐段落实河道堤防、险工、控导工程和穿堤涵洞的抢险砂石、土方备料,及时更换补充铅丝、土工格栅等必要抢险物资,加强沿河备防石和四脚体的维护管理,做好防洪抢险备用建筑用砂、渣石土方备料,提前落实应急抢险备用渣石土方选址。四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指导各成员加强防汛抗旱工程和积水易涝点等工程的巡查检查,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封堵,消除险情隐患。汛期对区域沟道内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全面清除。五是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员要全天候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

(三)预警信息发布与报告。乡防汛办接到有关部门预警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一般水旱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各成员通报,督促指导各成员做好预警发布、响应启动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各成员通报,指挥协调各成员做好预警发布和应急抢险处置准备工作。

(四)预警行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按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村民委员会、其他基层组织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和转移撤离工作。

(五)信息报告。洪涝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所在村委会应在20分钟内将灾情等信息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将灾情等信息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四、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乡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乡防指总指挥审定,以乡防指的名义发布。

(一)分级标准。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本预案水旱灾害分级指标主要考虑以下影响因素:黄河洪水、凌汛、暴雨、基础设施损毁程度、人员伤亡、农业旱情、农作物受旱损失程度、因旱饮水困难等级等。

1.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1)过去24小时全乡出现日降雨量25毫米以上的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有50毫米以上的暴雨天气,且降雨可能造成流域性大洪水、引发地质灾害或对基础设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乡将出现100毫米以上大暴雨天气。2封河期或开河期,黄河堤防出现漫堤、决口3)因旱饮水特别困难(饮水困难人数占全乡总人口30%以上)。4)农作物产量损失70%以上;农业旱情极度干旱(<6%)。(5)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2.Ⅱ级应急响应(重大)。1)过去24小时全乡出现日降雨量25毫米以上的大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有40毫米以上大雨天气,且降雨可能造成流域性洪水、引发地质灾害或对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危害;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乡将出现70毫米以上暴雨天气。2封河期或开河期出现冰坝险情,黄河堤防部分河段可能出现漫堤、决口的风险。(3)因旱饮水严重困难(饮水困难人数占全乡总人口20%以上)。4)农作物产量损失30%-70%;农业旱情重度干旱(6%-8%)。(5)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Ⅲ级应急响应(较大)。1)过去24小时全乡出现日降雨量25毫米以上的大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仍将有30毫米以上大雨天气,有可能引发洪水、地质灾害、对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主要河流堤防、水库、泄洪沟出现险情。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全乡将出现60毫米以上暴雨天气。2封河期或开河期出现冰塞险情,严重威胁上下游水利防洪工程安全。(3)因旱饮水中度困难(饮水困难人数占全乡总人口15%以上)4)农作物产量损失10%-30%;农业旱情中度干旱(8%-12%)。(5)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4.Ⅳ级应急响应(一般)。1)过去24小时全乡已出现日降雨量25毫米以上的大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有20毫米以上大雨天气,有可能引发洪水、地质灾害、对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主要河流堤防、水库、泄洪沟出现险情。2封河期、开河期水位上涨,凌汛洪水造成堤防偎水、洪水倒灌、坝垛护岸出现险情。(3)因旱饮水轻度困难(饮水困难人数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4)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下;农业旱情轻度干旱(12%-16%)。(5)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二)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河流洪水当黄河及重点排洪沟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村两级应按照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防。汛期巡堤查险与工程抢险工作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抓,各村配合落实,责任村委会及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要有巡查、值班的文字记录。

2.干旱灾害当发生干旱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极度、重度、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和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得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出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送乡防指值班室负责处理。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经乡防指负责同志审批后,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报告。

(四)响应终止。应对水旱灾害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群众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宣布终止响应的决定。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乡政府及各村必须成立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伍,根据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需求,及时参与到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物资保障水旱灾害发生期间,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响应行动、灾害发生范围程度和抢险救援处置需要,统筹调度辖区内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物资装备。

乡政府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并定期补充更新。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灾害特点、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按规范标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对接机制,同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

(三)经费保障对抢险救灾过程中调用的应急抢险队伍、物资、设备、车辆等所发生的抢险费用,采取“先用后补”的方式予以经费补偿。抢险救灾结束后,本着“谁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乡政府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建立和公布防灾减灾责任人的通讯方式。防汛抗旱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六、善后工作

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乡政府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并据实撰写灾害调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灾区概况,分类受灾情况、灾情评估及结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水旱灾害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日常管理

(一)宣传培训乡防汛办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根据水旱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避险救援、减灾救灾、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对水旱灾害事件,提高全社会应对能力。

(二)预案演练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乡防汛办组织制订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范应急预案,报乡人民政府审批,以乡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乡防汛办要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四)责任与奖励对在应对水旱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