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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机动车驾驶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交运输函〔2023〕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于2023年7月27日前报送驾培行业分管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名单,11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窦莹,联系电话:13723321237。)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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