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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财务支出预算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公路管理段属于平罗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业务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
(二)负责县境内县、乡(镇)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三)负责编报全县公路改建和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开展设计、施工和养护工作。
(四)负责辖养公路路况登记和公路技术档案的建立工作,做好路政监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公路管理段机构数1个,为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财务支出预算总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公路公路段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公路公路段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883620.84元,其中:本年收入6883620.8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83620.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83620.84元,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社会保障支出330073.23元、卫生健康支出165036.62元、交通运输支出6192610.99元,购房补贴支出195900元。
二、关于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3620.84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883620.84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比2019年执行数6568699.51增加314921.33元,增长4.79%。
人员经费6803620.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5812元、津贴补贴340068.89元、社会保障缴费514914.24元、绩效工资786325.7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8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45840元、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5760元、购房补贴1959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00元。
公用经费 80000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
三、关于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80000元,主要原因:上年财政资金未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关于平罗县公路管理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路公路段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平罗县公路公路段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公路公路段2020年收入总预算6883620.84元,其中:本年收入6883620.84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总预算6883620.84元,其中:本年支出6883620.84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883620.84元,占100%。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6883620.84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平罗县公路管理段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无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罗县公路公路段政府采购预算299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16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罗县公路公路段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867.52平方米,价值6592455.37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9辆,价值2184126元;办公家具价值117556元;其他资产价值3225171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没有列入预算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单位没有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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