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38/2018-729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18〕168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复函

平交发〔2018〕168号

刘桂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硬化威镇村威镇湖东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踏查,高庄乡威镇村威镇湖东路南起平大公路,北至威镇村中心路,地处平罗县城市规划发展预留区域,全长1.9公里,为乡镇自建道路。由于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我局将积极争取2019年项目,另我局已安排县公路管理段将该路列入秋季路面修复工程,计划投资15万元对路面坑槽、松散等病害进行修复,以方便群众出行。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