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68/2017-732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红崖子乡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红崖子乡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红崖子乡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罗县红崖子乡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罗县红崖子乡概况

一、平罗县红崖子乡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按照平党办发[2009]199号“三定”方案,平罗县红崖子乡内设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环村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于信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生中心、综治中心。我单位编制3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9人(含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截止到2016年年底 共有在职人员29名,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后勤编1人,事业编13人,女职工有,1人;退休共10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制5人,财政补差1人;遗属2人;临时工2人;公务用车编制2辆。

二、部门机构职能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委会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性炎症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个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村民社会稳定。

(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五)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570758.06元,决算支出总计11336284.04元,结余1423283.131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57075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0758.0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167519.26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248803.2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10709元、城乡社区支出(212类)300000元、农林水支出(213类)231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33726.6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计1133628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36284.04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348964.64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32794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158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21519.3元、城乡社区支出(212类)530255元、农林水支出(213类)4558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33726.6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年初结余3849461.98元,本年收入8270758.06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78144.04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结余124207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8144.04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5892.7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4715974.64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24880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158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21519.3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333726.6元

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与2015年度车辆保有量一致,无新购。2016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152515.34元,比2015年度上涨14720.19元,同比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配置我乡两台公务车年久,车辆老化严重,路途长、导致维修次数增加费用增长。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7元、接待10批次285人,主要用于接待区、市、县各级组织领导调研、检查、督查等招待就餐费用。较2015年我乡公务接待费支出16580元,减少5003元,同比下降30.17%,主要原因是:全乡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务实节俭,不超标准接待,在勤俭节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余158000元,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0元,本年支出458000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313.42元,比2015年增加640066.73元,增长112.04%。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建设,我乡更换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费用加大,脱贫攻坚因业务量加大,办公损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45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86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主要因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未完成,今年继续加大采购力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184.89平方米,价值3785889.18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252500元;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实行财务预决算公开、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确保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