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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渠桥镇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黄政发〔2023〕37号
各村(居)、办(中心)、驻镇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我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消防事故发生,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居)、家庭,形成人人关心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因人员变动,现将黄渠桥镇志愿消防队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郭新惠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学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卢晓阳 党委副书记
贾廷栋 党委副书记、驻惠北村第一书记
田生元 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庆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薛 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万俊 副镇长
周 雯 副镇长
魏学明 主任科员
何立明 主任科员
成 员:官丽丽 综合办公室主任
谭雅茹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继明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马兴刚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万成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 惠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赵红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采玮 综治中心主任
马燕华 司法所所长
顾自春 畜牧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驻镇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马学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志愿消防队组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日常工作,各村书记负责本村志愿消防队伍的具体组建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备战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2.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3.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4.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5.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6.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受当地公安局和消防部门调派,参与灭火救援任务。
附件:黄渠桥镇各村(居)志愿消防队伍名册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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