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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9/2016-490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黄渠桥镇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标  题: 黄渠桥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黄渠桥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平罗县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镇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1)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镇农电管理所所长、黄渠桥镇中小学校长、各村(居)主任。

  2.1.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镇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

  2.2.1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

  2.2.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

  (2)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应急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

  (3)组织、指导和检查镇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2.2.3预测与预警 :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2.4信息监测 :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1)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公共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要迅速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3.2先期处置:

  (1)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在向县政府报告公共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3.2社会救助:

  (1)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

  4.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驻镇各单位、相关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

  4.1人力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4.2财力保障:

  (1)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所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

  (2)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4.4基本生活保障:民生服务中心会同有关站所,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黄渠桥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4.6治安维护:

  (1)镇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2)事发地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1)镇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要结合本镇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等。

  5.2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防火、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在各行政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村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5.3应急培训: 镇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队伍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5.4责任与奖惩: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敷衍塞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镇政府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镇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黄渠桥镇人民政府制定,镇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上报县政府备案。镇直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员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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