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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9/2023-0117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发文机关: 平罗县黄渠桥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渠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3〕36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渠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政发〔2023〕36号

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为有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提高消防工作行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黄渠桥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郭新惠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学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卢晓阳   党委副书记

        贾廷栋   党委副书记、驻惠北村第一书记

        李  仁  派出所所长

        田生元  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庆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薛  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万俊  副镇长

        周  雯  副镇长

        魏学明  主任科员

        何立明  主任科员

成  员:官丽丽  综合办公室主任

        谭雅茹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继明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马兴刚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万成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  惠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赵红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采玮   综治中心主任

        马燕华  司法所所长

        顾自春  畜牧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驻镇单位负责人

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马学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及日常工作,各村(居)书记负责本村(居)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

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黄渠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各村(居)、中心(办)及驻镇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办公室配备消防安全监管人员两名,各村(居)、市场确定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会议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主要内容是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以黄渠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义进行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根据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各村(居)、中心(办)派人参加。

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黄渠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消防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黄渠桥镇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根据区、市、县和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制定相关消防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黄渠桥镇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消防安全普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

6.对辖区内重点防火单位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实施。

7.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协助或参与有关事故的查处工作。

8.负责所属行业及所辖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相关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10.完成县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事项。




                                            平罗县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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