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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15-46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25日
标  题: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庄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庄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庄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所:

现将《高庄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应急预案,遵照执行。

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

高庄乡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抓不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在地震灾害发生时,保护我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地区人民的财产损失,减少污染或破坏环境,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的条件,特制度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本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抗震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尤建民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刘学林 政府乡长

指挥部成员:毛建军 党委副书记

王建虎 乡纪委书记

李建宁 乡武装部部长

赵吉刚 乡政府副乡长

王生林 乡人大副主席

负责对本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乡政府副乡长赵吉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民政所所长杨晓华同志兼任。

成员包括:党政办、民政所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组长由乡纪委书记王建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中心主任杨巧玲同志兼任,成员由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成员组长。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毛建军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综治办副主任周存亮同志、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长由乡武装部部长李建宁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杨忠才、计生站站长申海丽同志兼任,成员由计生站、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中小学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组长由政府乡长刘学林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所所长杨晓华、财政所副所长郭永祥同志兼任,成员由民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毛建军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马春花、民政所所长杨晓华同志兼任,成员由民政所、农经站、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尤建民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土地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组长由乡长刘学林同志兼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统一调度,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乡地震办应急队伍协助县、市、区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乡地震办、国土中心协助县地震办、县规划和建设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办、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政所、财政所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四、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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