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负 责 人:尚 亮
成 员:锁玉栋、李 丽(兼纪检专干)、秦亚楠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内部事务运行、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电、机要、信息、调研、保密、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完成乡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 责 人: 刘 军
成 员:赵一帆、杨小华、张 敏、张 媛
主要职责:承担基层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同进村。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 责 人: 马文学
成 员:龚兴丽、汪敬伟、马 宁、王智鹏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全乡经济发展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工业、统计、商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金星村。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 责 人: 马 磊
成 员:王金孝、征 慧、袁志儒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人口、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北长渠村、远景村。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 责 人: 马会军
成 员:马会玲、王学敏、杨 波(兼武装专干)
主要职责: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国土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高庄村。
六、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 责 人: 杨 梅
成 员:杨巧玲、马 双、张永琪、李占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户籍管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的办理;负责退役军人优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来访来电登记接待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 责 人: 莫 涛
成 员:王 谦、徐学林、夏自成、杨 芳、韩玉波、
王小兰、马一宏、尹自平、童 彬、李占林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林业、农田水利建设及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日常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广华村、东风村、幸福村。
八、综治中心
负 责 人:宋 卫
成 员:李 娟、王云华、王玉勤、高迎春、杨 婷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威镇村、新村村。
九、财经服务中心
负 责 人: 马 丽
成 员:吴 慧、贾 茹、王苗苗(兼人大专干)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财经、金融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村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司法所
负 责 人: 金 晶
成 员:马 静、王华强
主要职责: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全国法治先进县创建等工作。联系惠威村。
十一、畜牧站
主 任:马海峰
副 主 任:王 刚
组成人员:冯 彤、于逸桐、杨 莉、靳翠翠
主要职责: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动物卫生防疫、畜禽粪污治理等工作。联系东胜村、银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