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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22-0001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标  题: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认真总结2021年度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总结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为全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21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高庄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乡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高庄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2021年以来,乡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全领导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专题学习、乡村干部例会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冬季轮训等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知识学习,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了“述法”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的领导,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长王宗涛为高庄乡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配合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在责任上不断传递、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制定了《高庄乡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高庄乡关于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高庄乡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计划》等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细化工作举措,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开展了乡村修路工程、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等举措,全面提升我乡创业承载力。二是高标准建设民生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改革,推进行政服务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我的宁夏”政务APP等政务平台服务质量,着力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了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费纳入财政预算。聘任律师担任高庄乡党委政府及13个村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工作。对我重大执法决定和重大决策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代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2021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起。发生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站所长列席党委会议,对“三重一大”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三)依法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更注重其服务质量和效果,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给群众在执法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督促执法人员主动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方式。二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严格规范执法及时为我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今年上报申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的在编人员15三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新修订了高庄乡“四清单一办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细化普法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1年以来,成功调解纠纷123件。打造北长渠村、东胜村、高庄村三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类信息录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高庄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内容。

四、加强依法行政,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坚持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

(二)持续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设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13个,每村配备一名公益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我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7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7条。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按照《平罗县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要求,严格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土地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乡共有兼职人民调解员8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2021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123起,调处成功123起,调解成功率100%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21年我无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无具体行政应诉案件。

五、开展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

(一)学法用法,提高干部用法能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并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我乡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入脑入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采用传统宣传方式与互联网等新媒介宣传方式相结合,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举办法治讲座等激发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通过微信公众号、各村(居)微信群等平台,持续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民法典》等相关解读内容,引导大家同步学、选择学、认真学、对比学。

(二)多管齐下,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一是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二是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力度,我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三是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各村、社区积极举办法治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场所、进学校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群众的公众安全感。

(三)多措并举,助力村级“两委”换届。一是依托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之机,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二是做到凡是涉及民生民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惠民政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不受影响。三是利用换届选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工作对农村法律建设的促进作用。四是强化村干部的法治教育。今年我利用党员冬季轮训,举办了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村规民约。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普法宣传员多是由镇干部以及负责综治的村干部兼任,农村工作任务繁杂,普法工作有时显得力不从心。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来处理复杂、疑难纠纷时显得捉襟见肘。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综合执法改革后,新调整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不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权责不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亟待加强三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内容浅薄,没有创造性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活动。

针对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人员。二是加强学习。加大乡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广度,多渠道、全方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进行多渠道、多方式的法治宣传,加大法治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等力度,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持续完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大刀阔斧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二是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我镇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渠道,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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