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16
来源:平罗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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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及局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各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及时公开。二是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机制,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录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新公文拟稿纸“主动公开”和“依申公开”选项的规定,发布的文件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进行公开。四是认真分析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和完善了《机关科室工作职责》、《信息报送制度》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五是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政务内容。2016年,通过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了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等,发布了政务信息152条,内容涉及工业经济运行、工业项目审批、节能降耗、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等政务、党务动态情况和自治区、市《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等惠企政策。同时,还及时公开了《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三公经费说明》。

2、政务信息:制定了《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报送制度》。2016年,共计向县委、政府、宣传部等报送信息204篇,内容涉及业务工作、党务动态,政策宣传等。

3、工业项目备案: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新建、扩建技改工业项目备案申请,设置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便民告知卡,公开办理事项、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2016年度,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项目备案6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或不公开而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号和第5号提案,按期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在县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四)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今年,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县信访督办局,认真做好各项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共办理解决信访件10起,其中办理督查室转办信访件8起。接待初访、复访职工500多人次,来访来信处理率达100 %。

(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类别7大类47项权力清单,并在县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不够广泛,除了政务公开栏,缺乏其他更广泛的公开渠道,更多的是静态的公开和对办事结果的公开,未能做到动态公开和对办事过程的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录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完整规范。

二是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增强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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