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5/2020-0000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公安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指示精神,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职责,完成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卫任务。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六)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八)承担县禁毒办的具体工作,开展禁毒工作。

(九)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侦察和社会维稳工作。

(十)负责各种重大安全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局各室、队、所的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抚恤表彰工作。

(十四)略

(十五)负责全县道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除外)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十)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指导森林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公安局行政编制299名,事业编制58名,机关事业工人3名;目前实有338人,其中:行政人员282名,事业人员53人,机关事业工人3名。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3人,女职工49人,独生子女费人员15人,遗属24户26人。财政供养临时工284人,其中:协警员281人,临时工3人。实有执法勤务车辆71辆,账面车辆82辆(公车改革交回财政尚未下达处置批复11辆)。由32个内设机构组成,包括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城关所、姚伏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宝丰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森林派出所、草原派出所等工作部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公安局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见附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784269.58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84269.58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0784269.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784269.58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677524.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401.59元、卫生健康支出23828.35元、住房保障支出477015.19元。

二、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6534269.58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6534269.58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892084.06元,增长6.83 %。

人员经费68506902.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96226.8元、津贴补贴21046981.9元、奖金5039018.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38216.5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910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8220.0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071.15元、住房公积金3125439.1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97880元、离休费99420元、生活补助120240元、奖励金2508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000元;

公用经费802736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0000元、水费180000元、电费700000元、取暖费184600元、物业管理费900000元、维修(护)费2256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工会经费460116.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66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25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42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2020年预算25000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80221.69元,下降41.88%。主要用于县武警中队官兵生活补助及中队运行。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2400000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7068761.45元,下降41.56%。主要用于全县禁毒工作、全县开展禁毒工作、全县智能图控智能交通系统运行及2015年-2017年智能图控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陶乐、城关、沙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车辆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局附属用房建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及交通安全信号设施建设。

三、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06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用车购置2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45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未批准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8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2019年末车辆状况2020年需更新17辆执法执勤用车;二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划拨执法车辆更新经费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增加3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根据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金额,继续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四、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100784269.58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84269.58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总预算100784269.58元,其中:本年支出100784269.58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0784269.58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00784269.58元,占100%;事业支出0,占0%;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投资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平罗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27366.7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276444.96元,下降28.98 %。主要原因是:一是压减10%公用经费;二是因平罗县机构改革,消防大队合并到县应急管理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罗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2919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2081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1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罗县公安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8869.51平方米,价值100604526.38元;土地40375.5平方米,价值19元(名义金额);车辆82辆(实有车辆71辆,交财政处置11辆),价值13353976.22元;办公家具价值5682791.61元;其他资产价值55243949.99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1、县局业务大楼各室队资产占用60841009.58元,房屋7191平方米,价值26033168.44元;车辆32辆,价值6160508.05元;办公家具价值2039714.04元;其他资产价值26147600.05元。无形资产原值460019元。

2、交警大队及派出所资产占用114504253.62元。其中:房屋31678.51平方米,价值74571357.94元;车辆50辆,价值7193468.17元;办公家具价值3614077.57元;其他资产价值29096349.94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1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0个;分别为:

2015-2017年平罗县智能交通智能图控系统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6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智能交通智能图控系统建设项目14处电警、18处信号灯控制系统、9处高清违停抓拍系统、1处超速抓拍系统、200路高清监控、21路简易卡口建设任务。目标 2、建设13处闯红灯抓拍系统、11处违停抓拍系统、14处大货车闯禁行系统、4处超速抓拍系统、30处简易卡口系统、916路二三级场所高清监控系统、30家行业场所自建设系统接入、老旧监控系统为期一年维护。 目标3:2017年立项建设5处老旧电子警察升级改造,新建4处超速抓拍,100路简易卡口,1处闯红灯抓拍,及刀锋猎鹰系统。

平罗县2020年禁毒工作经费,预算绩效金额3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年内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宣传4次,订阅1000份报刊,印刷80000份宣传册为30名吸毒康复人员进行药物治疗;目标2:补助10个标准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及5个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目标3:开展4次禁毒培训;目标4:聘用50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目标5:保障欣安就业基地正常运行。

平罗县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预算绩效金额4045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可实现对交通的有序分流,规范行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标2:通过改造智能交通信号机,改造信号灯头,增设人行横道灯,提高了交通安全科技水平,规范行车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平罗县2019年简滨大道和红陶公路交通安全信号设施建设,预算绩效金额119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可实现对交通的有序分流,规范行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平罗县公安局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预算绩效金额125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可实现对交通的有序分流,规范行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标2:通过建设一批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平罗县公安局2019年交通安全信号设施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7253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可实现对交通的有序分流,规范行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标2:通过改造智能交通信号机,改造信号灯头,增设人行横道灯,提高了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水平,规范行车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目标3:通过增加磁盘列阵及硬盘,增加全县智能交通设备后台储存容量。

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1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在车辆管理所院内建设一栋2139.2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的业务用房及两栋36平方米一层门房,用于城关派出所办案业务使用。

平罗县公安局附属用房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1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在平罗县公安局现有土地内建设两栋一层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06.3平方米,其中门房建筑面积261.7平方米,信访室及餐厅建筑面积44.6平方米。

平罗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1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在平罗县前进农场建设沙湖派出所,该派出所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900平方米,附属用房200平方米。

平罗县公安局双智系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运行费,预算绩效金额3745240元;主要绩效目标:年内保障电路光纤传输613条、监控、闯红灯抓拍、超速、大货车闯禁行、交通信号灯4835处正常运行,保障平罗县双智系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运行正常,在线率达90%。

平罗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及合署所队业务用房项目,预算绩效金额10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在陶乐镇陶乐法庭东侧、新陶乐幼儿园北侧建设一栋三层框架结构1657平方米的办公楼及一层框架199平方米的附属用房,以及相关配套管网设施。

平罗县公安局新建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预算绩效金额3684960元;主要绩效目标:县城德渊路以北、看守所以西、唐来渠以南。占地46664平方米(约69.9亩)。总建筑面积为4665.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四层框架结构3874.3平方米,辅楼二层框架结构68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104平方米,以及水、暖、电、管网、大门、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平罗县武警中队官兵生活补助及运行经费,预算绩效金额25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目标1:平罗县武警中队官兵45人生活补助,改善武警中队官兵生活;目标2:保障县武警中队运行水电暖经费。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说明事项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