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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5-777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八、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平罗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指示精神,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职责,完成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卫任务。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六)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育、少年收容管教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承担县禁毒办的具体工作,开展禁毒工作。

(九)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侦察和社会维稳工作。

(十)负责各种重大安全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局各室、队、所的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抚恤表彰工作。

  (十四)略

(十五)负责全县道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除外)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十六)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协助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十七)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八)指导森林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平罗县公安局由32个内设机构组成,包括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城关所、姚伏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宝丰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森林派出所、草原派出所等工作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为单户表。

因平罗县财政未将平罗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纳入预算单位,消防、内卫只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和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第二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的重要一年。平罗县公安局坚持“法治平罗、平安平罗”两个引领,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当作首要任务,坚持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倾力构筑平安防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重大任务,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持续稳定。

一、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9365645.27元,支出总计80907607.36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526255.13元,下降0.66%;支出增加4580711.56元,增长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公安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而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79365645.27元,其中:财政拨款78240195.75元,占98.58%;其他收入1125449.52元,占1.42%。

三、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80907607.36元,其中:基本支出58929665.46元,占72.84%;项目支出21977941.9元,占27.16%。

四、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为86479521.2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增加3038749.47元,增长3.6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公安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而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五、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673103.29元,较2014年的76196102.24元增加3477001.05元,增长4.56%。主要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项目执行,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3000元

1、其他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0000元,财政拨司法救助经费。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93000元,效能目标考核奖。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

1、武装警察(款)

(1)内卫(项)250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2)消防(项)4074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

2、公安(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68859399.63元。

该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全局各所队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及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3、司法(款)法律援助(项)42120元,刑事被害人员司法救助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5166.66元,全部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五)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978元。公安民警大病医疗救助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2582417元,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2033695.0元,为公安局在职和提前退休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548722.0元,为公安局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04485.75元,其中:人员经费40009306.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95179.3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95124.2元,较上年减少585445.18元,下降23.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5000元,实际支出1895124.2元,执行率77.19%,各项支出均未超当年预算。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二是预算购置巡处一体化执法执勤车辆,因财政厅尚未批复,2015年度没有购置;三是2015年有4辆待报废车辆致使车辆运行费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55000元,当年实际支出16134元,接待23批次、225人数;较2014年减少49118.0元,下降75.27%,当年预算执行率为29.3%。

(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00000元,实际支出1878990.2元,较上年减少536327.18元,下降22.2%,当年预算执行率为78.29%。

1、车辆购置费财政拨款预算580000元,实际支出119819.69元,为公安厅调拨2辆车缴纳车辆购置税,截至2015年年末执法勤务车共91辆;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减少471760.31元,下降79.74%,当年预算执行率为20.66%。

2、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1820000元,实际支出1759170.51元,比2014年减少64566.87元,下降3.54%,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6.46%。

八、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为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全部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业务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21000元(包括县局机关、交、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较2014年减少18000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财政拨款减少18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数337910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386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547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7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平罗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87124474.89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1384671.07元,通用设备29706918.2元,专用设备39248879.79元,家具用具及装具3611550.0元。

共有机动车9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大型设备17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本年度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上级部门补助、其他部门补助、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公安部所属的2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部所属的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防范和处理犯罪、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反恐怖等科目核算公安部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3602):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科目代码2019999):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购房补贴(科目代码2210203):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0503):

十四、法律援助(科目代码2040607):

十五、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代码2146299):

十六、内卫(科目代码2040101):

十七、消防(科目代码2040103):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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