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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八、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平罗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指示精神,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职责,完成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卫任务。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六)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育、少年收容管教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承担县禁毒办的具体工作,开展禁毒工作。
(九)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侦察和社会维稳工作。
(十)负责各种重大安全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局各室、队、所的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抚恤表彰工作。
(十四)略
(十五)负责全县道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除外)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十六)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协助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十七)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八)指导森林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为单户表。
因平罗县财政未将平罗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纳入财政预算单位,消防、内卫只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和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第二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平罗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平安平罗”建设这一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公安工作和公安改革两项重点,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当作首要任务,坚持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倾力构筑平安防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重大任务,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持续稳定。
一、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2840834.99元,支出总计100670260.1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3475189.72元,增长29.58%,支出增加19762652.78元,增长24.43%。主要原因:一是调增及补发2015年警衔工资、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财政拨款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二是县级双智系统建设、基层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投入增大及省级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到位;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大。
二、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收入102840834.99元,其中:财政拨款102189526.53元,占99.37%;其他收入651308.46元,占0.63%。
三、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00670260.14元,其中:基本支出64890462元,占64.46%;项目支出35779798.14元,占35.54%。
四、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为107097797.92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增加22516423.24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一是调增及补发2015年警衔工资、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财政拨款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二是县级双智系统建设、基层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投入增大及省级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到位;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大。四是公安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而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五、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217313.37元,较2015年的79673103.29元增加20544210.08元,增长25.79%。主要是加快项目执行,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基建项目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000元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9000元,财政拨2015年优秀公务员奖励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
1、武装警察(款)
(1)内卫(项)250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2)消防(项)4074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
2、公安(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88259803.41元。
该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全局各所队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及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3、司法(款)法律援助(项)97000元,刑事被害人员司法救助经费。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00000元,省级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9042元,全部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五)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978元,公安民警大病医疗救助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3777489.96元。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2676640.96元,为公安局在职和提前退休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100849元,为公安局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59899.59元,其中:人员经费55401088.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258811.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690297.23元,较上年增加795173.03元,增长41.96%。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0000元,实际支出2690297.23元,执行率94.4%,各项支出均未超当年预算。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9月份实行公车改革,我局21辆执法勤务车辆上交财政,车辆运行费减少;三是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12月份购置6辆执法勤务车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5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12954元,接待6批次、254人数;较2015年减少3180.0元,下降19.71%,当年预算执行率为25.91%。
(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00000元,实际支出2677343.23元,较上年增加798353.03元,增长42.49%,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5.62%。
1、车辆购置费财政拨款预算1050000.0元,实际支出1029025.62元,为购置6辆执法勤务车辆,截至2016年年末账面执法勤务车辆共97辆,实有执法勤务车辆71辆。原因为2016年9月份实行公车改革, 21辆执法勤务车辆上交财政,12月份5辆待报废车辆交财政,年末未下达处置批复;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增加909205.93元,增长758.81%,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8%。
2、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1750000元,实际支出1648317.61元,比2015年减少110852.9元,下降6.3%,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4.19%。
八、关于平罗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31000元(包括县局机关、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较2015年减少90000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0人,财政拨款减少90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政府采购支出总数17472898.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3405.5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25472.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0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平罗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139796722.19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88429885.27元,通用设备33131776.12元,专用设备14234905.62元,家具用具及装具4000155.18元。
账面执法勤务车辆97辆,实有执法勤务车辆7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套911862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本年度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上级部门补助、其他部门补助、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公安部所属的2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部所属的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防范和处理犯罪、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反恐怖等科目核算公安部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3602):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科目代码2019999):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购房补贴(科目代码2210203):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0503):
十四、法律援助(科目代码2040607):
十五、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代码2146299):
十六、内卫(科目代码2040101):
十七、消防(科目代码2040103):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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