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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18-7447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及应对措施;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指示精神,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承担国家安全工作职责,完成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卫任务。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六)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育、少年收容管教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承担县禁毒办的具体工作,开展禁毒工作。

(九)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侦察和社会维稳工作。

(十)负责各种重大安全警卫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局各室、队、所的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抚恤表彰工作。

(十四)略

(十五)负责全县道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除外)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十六)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协助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十七)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八)指导森林派出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罗县公安局部门决算为单户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罗县公安局行政编制299人,机关后勤编制4人。财政供养实有在职人员274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26户29人。财政供养其他人员284人,其中:协警281人,临时工3人。

平罗县公安局由32个内设机构组成,包括纪委、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案件侦查大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缉毒大队、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城关派出所、姚伏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宝丰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森林派出所、草原派出所等工作部门。

因平罗县财政未将平罗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纳入财政预算单位,消防、内卫只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和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公安局以建设平安平罗为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根本标准,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着力破解短板问题,主动融入服务理念,务实创新举措,大力实施“七大工程”,提升“七项能力”, 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重大任务,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持续稳定。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8378222.82元,支出总计102025752.31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5537387.83元,增长5.38%,支出增加1355492.17元,增长1.3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三是增加协警经费;四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大;五是增加其他收入,消防支队拨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工程款及市局拨禁毒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837822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77194.33元,占98.15%;其他收入2001028.49元,占1.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025752.31元,其中:基本支出63813034.79元,占62.55%;项目支出38212717.52元,占37.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377194.33元,支出总计101444226.3 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87667.8元、1226912.93元,增长4.1%、1.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二是增加协警经费;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大;四是公安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而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442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6912.93元,增长1.22%。主要是加快项目执行,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基建项目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4422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3000元,占0.17%。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73000元,财政拨2016年度效能目标绩效考核单项奖110000元,2016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奖励63000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92608135.24元,占91.29%。

(1)武装警察(款)

①内卫(项)250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

②消防(项)8534500.00元,反映县级财政拨付给县消防大队的消防经费。

(2)公安(款)级科目的财政拨款支出83069335.24元。

该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全局各所队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及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

(3)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4300元,刑事被害人员司法救助经费。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730000元,省级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55278.14元,占4.7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2782元为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42496.14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442元,占0.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442元,公安民警大病医疗救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3799370.92元,占3.75%。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2499380.92元,为公安局在职和提前退休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299990.0元,为公安局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按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89489.56元,其中:人员经费53994211.33元,公用经费9595278.2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3860344.5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76506.2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录用4人工资及人员调增工资;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18961.18元,减少3.13%。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90879.23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945389.31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使用公用经费为红崖子、太沙、城关派出所及指挥中心购置办公家具,调减工会经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3732.87元,增长1.7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33866.8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040920.9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是增加消防队专职消防人员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084.28元,增长0.12%。

4、其他资本性支出504399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04399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公用经费为红崖子、太沙、城关派出所及指挥中心购置办公家具;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2734元,增长56.8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75000元,支出决算为1821544.45元,完成预算的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3606.95元,完成预算的6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37.5元,完成预算的15.8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我局21辆执法勤务车辆上交财政,车辆运行费减少;三是2017年购置技侦工作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6年少购置5辆执法勤务车辆。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68752.78元,下降3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无增减,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3606.95元,较上年减少863736.28元,下降3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37.5元;较2016年减少5016.5元,下降38.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我局21辆执法勤务车辆上交财政,车辆运行费减少及2017年购置技侦工作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6年少购置5辆执法勤务车辆。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3606.95元,占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37.5元,占0.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3606.95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53674.36元,购置技侦工作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9932.59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车辆执法办案业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保用量83辆(账面执法勤务车辆83辆,实有执法勤务车辆7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7937.5元,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7937.5元,接待4批次、63人。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595278.23元(包括县局机关、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较2016年增加336466.87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比2016年在职人员增加20人,财政拨款增加3400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总额52660737.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0.0元,支出88337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8%。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456400.0元,支出决算总额4307962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8%。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9360.0元,支出决算总额747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罗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136484437.37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84421124.66元,通用设备33240880.48元,专用设备14311850.62元,家具用具及装具4510581.61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房屋面积35549.51平方米,共有车辆83辆(账面执法勤务车辆83辆,实有执法勤务车辆7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套911862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没有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7年部门决算中没有设置项目绩效自评。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我局没有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我局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本年度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上级部门补助、其他部门补助、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公安部所属的2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核算公安部所属的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防范和处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反恐怖等科目核算公安部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3602):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科目代码2019999):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购房补贴(科目代码2210203):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0503):

十四、法律援助(科目代码2040607):

十五、其他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代码2146299):

十六、内卫(科目代码2040101):

十七、消防(科目代码2040103):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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