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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3-0095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见底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见底行动”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牢牢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按照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见底行动”,重点解决当前基础防范工作的薄弱点,推动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排查一批突出风险隐患,化解一批重大风险,探索建立大数据条件下基层基础工作新机制,力争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平安顺利,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坚持全面开展、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条块联动、注重实效,在落实常态化风险排查基础上,围绕公安基础信息、重点人员、公共安全等方面,从“底数是否清楚、情况是否明了、动态是否掌握、机制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是否到位、管理是否经常”等七个方面,全力起底,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化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各派出所要组织社区民(辅)警联合乡镇综治力量主动深入社区、村组查找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重点关注家庭矛盾、情感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纠纷,重复报警、涉法涉诉、扬言报复等重点行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分类罗列问题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确定责任领导,落实管控责任,制定处置对策,主动跟踪回访。对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实行“一函一清单”推送,并报告乡镇党委政府,并逐一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因发现不及时、应对不妥、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扩大,引发恶性案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网络舆情炒作事件。

2.开展治安重点要素大整治。紧盯宾馆旅店、娱乐场所、出租屋、民宿、网约房、洗浴足疗店等重点场所;党政机关、水电油气、学校幼儿园、医院、反恐目标等重点目标;城市广场、集贸市场、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危爆物品、寄递物流、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管制刀具、散装汽油、易制爆制毒化学品等重点物品,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录入系统,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3.开展重点人员大稳控。我县重点信访人、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部分扬言报复社会人员、“五失一偏”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掌控涉军、涉众、涉恐、涉访、吸毒、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和扬言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人员等人员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稳控等级机制,推动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全力做好稳控措施。(具体工作通知见《关于开展重点人员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3月31日下发)

4.开展街面大巡控。按照“调度迅速、出警迅速、处置迅速、反馈迅速”的要求,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社会面全警治安巡逻,严密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治安巡控,充分利用4个屯警点,屯警街面,加大显性用警力度,动中备勤,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对党政机关、车站广场、校园公园、街道路口等密集场所、重要地段、要害部位的巡逻防控,形成高压威慑,坚决遏制“盗抢骗”等可防性案件高发态势。

5.开展基层信息大采集。动态更新“一标三实”信息,严格流动人口登记录入管理,努力推动“警格对接”,实现网格数据向警综平台汇聚,不断丰富、拓宽数据来源。对经摸排核查,发现基础数据不实、不全、不准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填报补全。(具体通知见《关于开展“一标三实”信息维护“大会战”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县局治安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其他警种部门全面查找本系统本部门职责中不稳定因素,提出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并督导各派出所做好起底管控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突出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大紧急情况要“一事一报、一事一发”,及时跟进督导处置,实现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确保化解到位、消除隐患。

(三)严实作风,加强督导。治安大队将联合督查部门根据工作的职责任务和阶段性重点,适时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并实时通报。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办实事、求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风险隐患,都要落实责任和措施,紧盯不放推动化解处置到位,绝不允许一找了之、一报了之,让排查出的隐患变成现实危害。

(四)搜集信息,及时报送。要切实强化情报信息的搜集、汇总、核查、研判、上报工作。按照“谁管辖、谁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对重大行动性、破坏性的情报线索要边上报、边核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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