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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23-010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王学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找桩难”、“进小区难”、“公路充电难”等问题,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与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国网平罗供电公司及重点企业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强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推动公交汽车电动化、清洁化运营,依据《平罗县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在居住、商业、办公、旅游区等场所停车场及加油站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本建成适应本地需求、布局合理、使用方便、辐射周边的充电设施体系,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支撑。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充电站4处,充电桩571根,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是加快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平罗县德渊集团计划与石嘴山善道集团合作,建设平罗县光伏一体化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县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自然资源局、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根据我县充电设施点位规划,停车场位现状以及用户需求等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德渊集团已就充电桩规划建设方案与自然资源局、国网平罗供电公司对接,确保方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电力供应条件。充电收费已按照《市发改委关于石嘴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0.4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按充电电度计算收取),下浮幅度不限。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与县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国网平罗供电公司、德渊集团等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联系配合,从进一步建好、用好、管好汽车充电设施目标出发,根据《平罗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对县城停车场、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停车场分年度建设充电设施,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以满足我县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办)

联系电话:6095016

抄送: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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