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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21-002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政府督查室:

现就寇学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自平罗县被人总行确定为全国32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以来,共评选出8个信用示范乡(镇)、42个信用示范村。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创新性开展“整村授信”金融服务和信用评级授信工作,目前已基本实现信用评级县域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议:

(一)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本点,作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通过开展信用关爱日、征信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农村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同时,把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模式,通过加大征信+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农民信用观念,为继续深化和完善试验区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二)以基础建设为落脚点,作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为了不断扩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覆盖面,必须加快农村基础建设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级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库的使用范围。实现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对城乡居民、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的互联共用。四是建议政府部门在后期的工作开展中,应将“整村授信”工作开展与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相互统一,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能动作用,形成合力,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创新点,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益,又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创业就业的机会和空间,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通过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活化建设用地利用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了集体资产收益,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因此,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信用化的突破口,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不仅有使用权,而且具有处置权、转让权,促使农民手中的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可认可、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四)以建立正向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突破点,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信贷支持的有效对接,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财政资金扶持领域的应用。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政府、金融机构出台对信用户、村、乡镇优惠扶持政策和办法,推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6095149

抄送:县人大选委、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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