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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3-009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暨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暨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平罗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提前部署,通过抓收入、强支出、严监管、重服务等措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释放财政资金效能,以财政高效运转助力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142万元,同比下降0.44%,完成年度预算数的3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085万元,同比下降2.97%,完成年度预算数的37.6%;非税收入完成8057万元,同比增长9.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75241万元,同比增长1.24%,完成变动预算数的4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4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3.37%,同比增长21.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0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37.7%,下降28.6%。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多措并举抓收入,增强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是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持续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强化与税务部门沟通协作,认真分析研究税收增长趋势和减收因素,采取增补跟进措施,最大程度实现税收“颗粒归仓”。积极挖掘非税增收潜力,扎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提高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进度。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全年目标,分析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资金扶持方向,密切跟踪政策动态走向,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多渠道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做大财政“蛋糕”。上半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中央、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5.97亿元,完成年初任务的61.63%,同比增长0.23%。三是重点培植税源。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培植重点税源,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4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37%。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 9282万元。

(二)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付,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把预算执行关,严格落实过紧过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优先保障执行支付,确保基本民生不缺位、不断档。上半年,民生支出完成142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其中,“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完成124867.12万元,超序时进度3.82百分点。三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扎实做好财政保民生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上半年教育累计支出30614万元,义务教育经费、公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等得到全面保障。继续坚持“保基本、普惠性、兜底线”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为民办实事工作职责,拨付6项社保基金63682.45万元,及时发放养老金,落实失业和工伤保险政策待遇等,投入8720万元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统筹用好各级财政社保、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上半年,争取到位自治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8694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3770万元。三是推进直达资金监管。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实现资金下达与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2023年平罗县共收到中央下达各类直达资金71517.45万元,分配率达到100%,资金覆盖教育、医疗、社保、农业、金融等领域,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效果明显。

(三)坚持突出财政保障关键环节,助力走好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是强化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为有效应对过渡阶段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资金4670万元,确保过渡阶段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并统筹解决以前年度防控发生费用。本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29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隔离人员食宿费、全员核酸检测、过渡阶段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等。二是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原则,积极争取资金支农资金投入,上半年,争取到位各类涉农专项资金37600.74元,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有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强化重点项目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争取到位资金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19822.45万元,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小城镇及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等;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筹措奖励资金1489万元,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2023年投入保障交通安全资金1299万元。着力构建文化旅游发展财政保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上半年投入2804万元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持之以恒防范风险,确保财政金融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以政府法定债务和全口径债务风险指标为抓手,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举债融资行为,足额偿还到期法定债务,确保政府不发生逾期违约情况。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举债化债与发展的关系,适度举借新增政府债券。2023年已争取自治区一般债券9000万元、申报专项债券3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交通、教育、污染防治、公立医院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半年,统筹安排偿还债务本息21051.67万元,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建立金融业务字样市场字体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会商机制进一步筑牢金融市场准入防线,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增量风险。开展投资公司排查备案工作,摸清风险底数,持续提升群众金融素养,通过主题宣传、金融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好百姓“钱袋子”,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坚持聚焦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一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完成了全县162家行政事业单位、31户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自查工作。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及处置工作。上半年,处置收回车闲置车辆22辆,处置违法占地及资产4宗,收回处置资金422.87万元。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印发《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的通知》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严格审批采购计划,2023年共办理152笔政府采购项目,未有投诉事项。政府采购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顺利通过自治区专治办评估验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在全区形成经验做法。平罗县首个区内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试点项目顺利完成,标志着平罗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迈上一个新台阶。三是牵头开展多个领域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基层“三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9类问题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规范财经纪律,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四是强化资金动态监控。极稳妥推进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支出透明度,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将绩效关口向事中聚焦,推动实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成效。2023年已安排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00个,监控资金11.06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近年来,受疫情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县级财政收入政府放缓,但财政支出不断扩大,民生支出、工资性支出、化解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现有财力难以满足各方面的公共需求,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

(二)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2023年,到期应归还政府债务本息9.95亿元,其中:2022年预算安排5.16亿元,争取自治区发行再融资债券资金归还4.79亿元。2024年及以后年度政府债务进入还款高峰期,财政压力逐年增大。

(三)暂付款规模较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平罗县暂付款余额为5.67亿元,规模较大,占用了大量库款。由于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但是民生支出、工资性支出、化解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较为困难,没有更多的财力化解暂付款。

(四)土地出让收入进度缓慢。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进展缓慢,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入库5248万元,仅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3.37%,低于序时进度28个百分点。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聚焦财源建设,稳增收

加强税源分析,依法依规征收,规范非税收缴,拓宽收入渠道,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促进税收协同共治。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会同税务等收入征管部门严格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通过电子化手段监管规范征收行为,严格监控重点非税收入来源和重点征收单位执收情况,提高非税收入征缴率,做到财政收入颗粒归仓。三是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加快国有土地出让交易进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实现收入入库。

(二)聚焦“三保”责任,强支出

树牢底线思维,加强资金统筹,多点发力,全力以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加快“三保”执行力度。坚持“两个支出”优先原则,将“三保”等重点支出足额列入支付计划,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执行,确保“三保”支出及时支付到位,从政策和资金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充分保障“三保”支出库款,杜绝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为“三保”支出腾出更多财力。三是持续“三保”运行监测。高度重视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工作,严格执行月报监测机制,按时报送财政运行分析报告,切实提高地区财政运行监测数据精准性、及时性。

(三)聚焦资金管理,促规范

扎实推进盘活财政资金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为各项重点工作做好资金保障。一是开展一般性支出压减。全县预算单位按照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总量的10%进行压减,确保“三保”等刚性支出后,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开支。二是开展结余资金清理。在核实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的基础上,对2022年、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实有资金进行清理,上缴国库,减少沉淀资金,倒逼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规范财务管理。

(四)聚焦资金争取,重保障。一是紧盯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区域发展投资走向,加强生态治理、公共卫生、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经济、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对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争取资金工作督查通报力度,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争取资金到位情况,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争取资金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聚焦财政运行,防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一是加强和规范财政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限额内债务风险评估,统筹财政预算安排,压减一般支出,挖掘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紧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督促指导高风险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债务风险化解。

(五)聚焦深化改革,提效能。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方式,从管理型向治理型过渡,实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巩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成果,适时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抽查、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等工作,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指导采购单位优化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对我县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从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平罗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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