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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1-0001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标  题: 平罗县调整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调整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

平罗县调整2020年政府性基金

收支预算公开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5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持续下行,我县年初预算安排的商服用地和国有用地没有实现挂牌出让。经测算到年底,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200万元,短收8300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恳请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调整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为确保2020年财政收支平衡,需要对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5500万元调整为7200万元,调减83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减81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170万元。

三、支出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将经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00万元调整为7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8300万元。具体如下:

1、年初预算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调减3411.2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城市建设支出调减500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支出调减500万元;

4、年初预算安排招商优惠政策及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445.5万元;

5、年初预算安排闲置村庄点整治资金127万元;

6、年初预算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利息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共调减3316.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后形成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缺口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进行弥补。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20年度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200万元;县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7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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