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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4-0006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平罗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推动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平罗县财政局党组全面依法治县2023年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做到对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学习紧密结合,抓好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学习,注重学习成果转化运用,2023年集中学法41次,超过41个学时。二是利用干部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累计参学人数50余人;专题学习《宪法》《知识产权保护法》《预算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全生产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每月不少于4小时;依托石嘴山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平台,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达100%,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三)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认真梳理,依法依规精心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绝支付,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设置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平公正得到保障。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技和创新企业、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现行减税降费政策和2023年国家、自治区其他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超7.2亿元。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明确本年度抽查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随机抽查有具体可操作的方法。2023年共受理行政许可4件,行政检查4次,行政处罚8件,其中警告8次,罚款金额共计38812.4元,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县行政执法证考试,促进平罗县财政局取得行法证人数不断增加,持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截至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4人,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4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开展执法证件审验、换发等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平罗县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即时推送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录音笔1支,照相机和摄像机各1台,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聘请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作为财政工作法律顾问,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

(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财政决策机制。积极研究界定决策范围,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绩效评审中,加强对决策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加强对重点资金使用的监管,对违纪、违反规定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八)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规范化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底数清楚。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做到专项清理与常规清理相结合,并充分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今年以来,制定《平罗县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对以前年度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性制度文件进行重大事项及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进行重大事项及公平竞争审查9次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九)加强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执法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2023年共安排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经费9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3万元,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6万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万元,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8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4万元,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团及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经费56万元,司法救助资金50万元。

(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结合“财政法规政策宣传”、“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爱国卫生日”等活动,线下围绕中心,选好主题,深入机关、乡镇、社区、企业等,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LED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平罗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分享优质法治文章,利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罗县财政局“执法谁普法”四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加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在依法行政、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专业执法人员有待增加。财政依法行政执法范围广,但是专业执法人员少,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和财政发展需要,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记录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音像资料记录入卷的不多。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强化执政为民服务,依据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落实学以致用。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法治建设队伍。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执法案卷评查和年度法治考核,督促各执法处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促进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持续提高普法实效。严格落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在创新宣传手段、提升普法实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制定普法实施方案,逐一梳理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努力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财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平罗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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