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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4-0003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财发〔2024〕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平财发〔2024〕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推进县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预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助于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通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之一,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预算信息公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责任明确。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本级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各级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二级单位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内容清晰。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公开载体便于社会公众获取。

(四)时间准确。预算信息公开时间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县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应在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

根据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承担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要求,财政预算公开的主体是本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

(一)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级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二级单位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预算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一)预算信息公开范围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部门预算。除涉密内容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二)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1.财政部门公开内容

财政部门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 〔2016〕143号)的要求公开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相关信息。

2.预算单位公开内容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以及部门预算情况等9张表格并进行说明。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次印发的公开模板进行公开,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公开模板结构,不得随意调整、删减公开模板内容,公开模板中已有罗列但无数据、无需要解释说明的事项也要公开,公开时保持“空表”的状态或填列“无”,并作相应说明。公开内容要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随意变更公开模板内容及结构、保留空表但未说明、未填列“无”且未说明的一律视为未公开处理。

五、预算信息公开方式及时间

按照 《预算法》第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平罗县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仍采取“统一公开时间”的方式。

1.县本级政府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局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时间为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即2024年1月26日前。
    2.县财政于2024年1月15日已将各预算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予以批复。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我县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将按照统一公开时间2024年1月24日集中予以公开。请各预算单位于2024年1月23日前做好准备,完成预算公开文字及表格的起草、填报、审批工作,确保在1月24日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3.公开地址和方式。各预算单位必须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预决算公开专栏(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yjsgk)进行公开。 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公开二级单位预算,指导、监督二级单位进行公开。各预算单位公开内容格式严格按照下发的“平罗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同时将公开的预算纸质资料报送财政局预算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全面准确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对所公开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严谨全面准确公开。各预算单位要汇总公开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统一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信息。要做到公开内容“永久保留”,不得随意删除、修改已公开的信息,因单位合并、撤销等原因,以前年度已公开的预算信息不得删除。

(三)妥善处理涉密信息。各部门 (单位)以全部信息或部分信息涉密为由,不予以公开部门预算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审批文件等送财政局对应业务科室进行审查,并送预算室备案。否则将视为非涉密管理,必须对所有信息予以公开。

(四)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县财政局将对各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核查是否按时间要求准时公开预算,是否严格按照下发的预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各部门 (单位)应严格对照核查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对核查发现问题不回应、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对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进而影响上级部门对我县预算公开总体评价的,由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平罗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

      2.平罗县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模板



平罗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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