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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3-006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岗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23〕29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岗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崇政发〔2023〕29号

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现将《崇岗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崇岗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4.2”银川较大火灾和“4.10”灵沙乡伤人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平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消安委发〔2023〕  1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更好开展全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对全镇“九小”场所和农村地区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崇岗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组长:胡新华  党委书记

副组长:谷亮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仇学文人大主席

张  婷  组织委员

郑  伟  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谢  佳  政府副镇长(挂职)

各中心(办)负责人、村(居)书记及主任、驻镇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谢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具体事宜的统筹工作。

三、治理范围

1.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烧烤店、小理发店、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村(居)民住宅、家庭圈舍、柴草堆垛、养殖园区、温棚、养殖用房、饲草场等农业设施。

重点整治违规留宿人员,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治理时间

自即日起至6月30日。

五、任务措施

(一)实施“地毯式”排查

1.开展拉网排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镇政府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业务中心(办)工作人员,以及村(居)两委  、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逐个村、逐个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宣传提示。

2.建立三个清单。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动态调整、跟踪整改。

(二)落实“清零式”整改

3.落实清理措施。对违规留宿人员、违规设置的影响救援和疏散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违规使用的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违规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村(居)民住宅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房前屋后违规堆放饲草堆垛未保持安全距离等问题,各村(居)要督促整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4.落实执法措施。要用好违法行为移交机制,对镇政府层面无法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抄送至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

(三)开展“精准化”宣传

5.开展精准宣传。采取“上门入户”“敲门行动”等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火源、电源、气源)。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向“九小”场所和重点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6.开展消防培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重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火灾预防扑救、人员疏散逃生、自救互救知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常态化”治理

7. 落实物防技防措施。结合全镇实际,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更新建设。在“九小”场所和村(居)民住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小型餐饮经营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8.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此次综合治理,固化经验做法,完善消防隐患移交程序,压实各方责任,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切实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六、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党支部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居)委会是综合治理工作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各中心(办)、驻镇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强化协作。“九小场所”分布点多,行业监管交织重叠,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全面跟踪整治效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月25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4月25日至6月20日)。各村(居)、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全镇“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期复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除隐患。

(三)总结上报(6月20日至6月30日)。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从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形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时节风干物燥,加之近期气温反复,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大,火灾发生概率加大。各村(居)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开展“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居)、相关业务中心(办)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守护生命安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微信群等渠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居)、相关业务中心(办)要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大力整治,确保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九小”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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