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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19-000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1日
标  题: 城政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19〕45号 有效性: 有效

城政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

城政发〔2019〕45号

各村居、市场:

现将《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521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3年)

为进一步巩固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2019年我镇顺利通过复审验收,结合县委、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扩大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和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任务。

二、总体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认真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城区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村居、市场环境卫生、居民满意度调查等十个方面的整治,2019年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到2023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评审验收。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明确创卫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10个基本条件全部达标

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或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300天。

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6严格落实上级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县城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三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县城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八个方面考核内容全部完成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各村居、市场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卫活动。

(2)镇爱国卫生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3)各村居、市场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各村居、市场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日、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和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  

(5)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领导:王会文

责任单位:镇社区办、镇环村办、各村居、市场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各村居、市场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2)各村居、市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镇机关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4)各村居、市场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责任领导:梁静

责任单位:镇卫计办、各村居、市场

3.各村居、市场环境卫生

(1)各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2)关渠、新利、新建、合作、和平、新民村完成自治区级卫生村创建工作。

(3)各村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做好辖村改厕工作,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4)各村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5)各村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6)各村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7)社区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社区主干道路和巷道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五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5%以上。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各社区、市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9)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

(10)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持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11)社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社区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设。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

(12)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13)城乡结合部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共厕所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责任领导:王会文

责任单位:镇环村办、各村居、市场

4.环境保护

(1)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责任领导:王会文

责任单位:镇环村办、各村居、市场

5.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各村居、市场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各村居、市场重点工作内容。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村居、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3)各村居、市场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4)各村居、市场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5)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各村居、市场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领导:许峰

责任单位:镇综治服务心、各村居、市场

6.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村、居、市场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村、居、市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2)各村、居、市场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3)各村、居、市场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责任领导:梁静

责任单位:镇卫计办、各村居、市场

7.满意度调查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领导:王会文

责任单位:镇环村办、各村居、市场

四、实施步骤

(一)自治区卫生县城复验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启动阶段(20193-201912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复审工作,,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账销号,针对自治区爱卫办专家组提出的反馈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病媒生物防制和卫生县城综合复审验收。

(二)专项整治及获得提名资格阶段(20201-202112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2014版)》,梳理存在问题,按照村居、市场、站所职责要求,分步骤、限时完成,逐项达标。开展以市容环境卫生、空气质量、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类市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攻克重点、突破难点。邀请县爱卫办指导和评估创建工作,并收集、汇总创卫工作相关资料,营造创建氛围,向县爱卫会组织提交申报资料,争取获得国家卫生镇提名资格。

(三)攻坚冲刺迎检阶段(20221-202212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2014版)》,对照自治区爱卫办专家指导、评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加大整改力度,攻坚克难,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加快重点工程进度。申报资料通过评审验收。全力冲刺国家卫生镇,由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组织对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查评估,邀请县级暗访专家组织实施模拟暗访,针对模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迎接全国爱卫办暗访评估。

(四)综合评审阶段(20231-202312月)。对照全国爱卫办暗访评估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镇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居民卫生水平和文明素质,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迎接全国爱卫办的综合技术评估,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有序开展,在五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创卫办负责具体实施,下设宣传工作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卫生健康工作组、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组、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工作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创卫督导工作组七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工作组

长:王会文

责任站所:镇环村办

工作职责:结合五城联创,统筹做好创卫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反映创卫活动情况;配合镇卫计站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长:王会文

责任站所:镇环村办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实施村村通工程、改水改厕、绿化和村容村貌等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安排各村整治村庄巷道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和乱圈乱占现象;落实村(居)民门前周边三包(包卫生、绿化、秩序),搞好村民家庭院落卫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良好。

(三)卫生健康工作组

长:梁静

责任站所:镇卫计站

工作职责:负责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指标的完成。

(四)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组

长:王会文

责任站所:镇环村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区内水体环境保护等指标的完成。

(五)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工作组

长:张瑞

责任单位:各市场、镇环村办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市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组织农贸市场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

长:许峰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居民饮食安全、公共用品卫生,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创卫督导组

长:王会文

责任单位:镇纪委、环村办

工作职责:镇纪委、环村办共同负责督查各村、居、市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行动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村居、市场负责人给予通报,并在镇村大会做出深刻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全镇各村居、市场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创卫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创卫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人人动手,改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通过开展创卫知识竞赛、健康教育宣传及爱国卫生日活动,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风尚。各村居、市场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搞好本辖区环境卫生,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各村居、市场召开会议,制作创卫展板、条幅、宣传单进行宣传,使创卫的目标、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整改提升的事项繁多,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的原则。要从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全镇环境卫生整体改观。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查。镇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考核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创卫办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市场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任务销号制,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完不成创建任务的村居、市场,要坚决实行问责。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各村居、市场认真做好创建工作。镇财经所要落实经费,保证资金如期到位。同时,各村居、市场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创卫热情,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确保我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标及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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