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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12-485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城关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2年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12】198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城关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2年工作总结

城政发【2012】198号

2012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平罗县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工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就我镇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镇按照《平罗县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狠抓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对照目标任务,我镇2012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超额完成了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县创建目标顺利完成。在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和发动广大群众义务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人工造林524.7亩,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造林任务309亩的169%,栽植各类苗木65200株。

1、圆满完成农田林网159亩,栽植各类苗木12404株,重点在步口桥农田示范方,老户村农田示范方,成活率均在85%以上;

2、圆满完成绿色通道308.7亩,栽植各类苗木18610株;

3、圆满完成北郊社区糖厂生活区绿化1亩,栽植竹柳138株;

4、圆满完成新利小区绿化7亩,栽植竹柳1000株;

5、圆满完成南郊社区绿化2亩,栽植竹柳320株;

6、圆满完成前西社区绿化2.9亩,栽植竹柳470株。

7、圆满完成南门批发市场门前绿化补植5.7亩,栽植竹柳678株,

8、圆满完成南环路补植16.4亩,栽植竹柳480株。

9、圆满完成城滨路补植22亩,栽植竹柳1100株,紫穗槐30000株,成活率均在85%以上;

10、圆满完成新109国道、南环、北环、城滨路绿化带春秋两季除草及修枝抚育308.7亩 ;

11、圆满完成步口桥村、老户村农田林网春秋两季除草及修枝抚育159亩;

12、认真做好树木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特别是臭椿、白蜡、杨树食叶和蛀干害虫的监测,防治臭椿、白蜡、杨树蛀干害虫231亩;

13、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配合各社区对小区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花草植物。

14、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小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管理力量及技术力量薄弱,绿化建设档次不高,树种单一,护林队伍不健全,绿化管理力度不大,管理措施、处罚力度不到位,全民绿化意识有待提高,这些差距不仅仅体现在数字上,关键的是体现在观念上,存在 认识上的误区,在基础建设中,绿化仍然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毁绿、占绿事件时有发生,“绿化让路”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旦出现投入收益与空间布局等矛盾时,多数情况下是以牺牲绿地作为代价,导致绿地分布不均。

2、创建园林城市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建设,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相结合,实现花草树木相协调。结合我镇区域环境和气候特点实际出发,应确立以种树木尤其是当地的适生树种为主要的园林绿化建设。树木是我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之宝,要鼓励和提倡多种适合本地造林的树种,这样才能提高造林成活率,增加森林覆盖率。要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规划城市居住区绿化、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

3存在造林质量不高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树穴小,踩踏不实,苗木栽植得东倒西歪;二是有的地方苗木质量差、规格偏小;三是定根水普遍浇得不足,有的甚至没有浇定根水;四是有些苗木没有进行假植;五是拉去的苗木没有及时进行栽植,这些都是影响成活的因素。

4认真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发现病情、虫情,及时组织人力、机械除治,做到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特别要做好臭椿、白蜡、杨树食叶和蛀干害虫的监测和防治。

三、工作计划及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为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绿化面貌;

2、加大对辖区内的树木管护力度,配强我镇护林队伍;

3、进一步把小区绿化达标作为重点,紧抓不放,抓出成效,合力动员全民参与绿化及环境建设;

4、认真组织实施秋季植树造林中加以完善,全面提高绿量,提升景观档次和质量;

5、 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

6、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镇人民的参与和支持,我镇通过张贴标语的方式,深入宣传园林城市的创建意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广泛动员全民力量,为创建园林城市增光添彩。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5日

  

  

  

  

城关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平罗县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工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就我镇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镇按照《平罗县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狠抓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对照目标任务,我镇2012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超额完成了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县创建目标顺利完成。在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和发动广大群众义务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人工造林524.7亩,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造林任务309亩的169%,栽植各类苗木65200株。

1、圆满完成农田林网159亩,栽植各类苗木12404株,重点在步口桥农田示范方,老户村农田示范方,成活率均在85%以上;

2、圆满完成绿色通道308.7亩,栽植各类苗木18610株;

3、圆满完成北郊社区糖厂生活区绿化1亩,栽植竹柳138株;

4、圆满完成新利小区绿化7亩,栽植竹柳1000株;

5、圆满完成南郊社区绿化2亩,栽植竹柳320株;

6、圆满完成前西社区绿化2.9亩,栽植竹柳470株。

7、圆满完成南门批发市场门前绿化补植5.7亩,栽植竹柳678株,

8、圆满完成南环路补植16.4亩,栽植竹柳480株。

9、圆满完成城滨路补植22亩,栽植竹柳1100株,紫穗槐30000株,成活率均在85%以上;

10、圆满完成新109国道、南环、北环、城滨路绿化带春秋两季除草及修枝抚育308.7亩 ;

11、圆满完成步口桥村、老户村农田林网春秋两季除草及修枝抚育159亩;

12、认真做好树木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特别是臭椿、白蜡、杨树食叶和蛀干害虫的监测,防治臭椿、白蜡、杨树蛀干害虫231亩;

13、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配合各社区对小区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花草植物。

14、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小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管理力量及技术力量薄弱,绿化建设档次不高,树种单一,护林队伍不健全,绿化管理力度不大,管理措施、处罚力度不到位,全民绿化意识有待提高,这些差距不仅仅体现在数字上,关键的是体现在观念上,存在 认识上的误区,在基础建设中,绿化仍然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毁绿、占绿事件时有发生,“绿化让路”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旦出现投入收益与空间布局等矛盾时,多数情况下是以牺牲绿地作为代价,导致绿地分布不均。

2、创建园林城市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建设,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相结合,实现花草树木相协调。结合我镇区域环境和气候特点实际出发,应确立以种树木尤其是当地的适生树种为主要的园林绿化建设。树木是我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之宝,要鼓励和提倡多种适合本地造林的树种,这样才能提高造林成活率,增加森林覆盖率。要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规划城市居住区绿化、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

3存在造林质量不高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树穴小,踩踏不实,苗木栽植得东倒西歪;二是有的地方苗木质量差、规格偏小;三是定根水普遍浇得不足,有的甚至没有浇定根水;四是有些苗木没有进行假植;五是拉去的苗木没有及时进行栽植,这些都是影响成活的因素。

4认真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发现病情、虫情,及时组织人力、机械除治,做到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特别要做好臭椿、白蜡、杨树食叶和蛀干害虫的监测和防治。

三、工作计划及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为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绿化面貌;

2、加大对辖区内的树木管护力度,配强我镇护林队伍;

3、进一步把小区绿化达标作为重点,紧抓不放,抓出成效,合力动员全民参与绿化及环境建设;

4、认真组织实施秋季植树造林中加以完善,全面提高绿量,提升景观档次和质量;

5、 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

6、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镇人民的参与和支持,我镇通过张贴标语的方式,深入宣传园林城市的创建意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广泛动员全民力量,为创建园林城市增光添彩。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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