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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城政发〔2023〕70号
各村、社区、市场:
为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平政发〔2023〕25号),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耿 杰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马 蓉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靖立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史 俊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李 强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荣 镇综治中心主任
马 虹 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董 磊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佳群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志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夏建平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干事
刘 斌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乔 璐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杨丹丹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各村、社区书记及市场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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