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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23-0126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3〕58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城政发〔2023〕58号

各村(居)委会、办公室(中心),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及其专业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镇党委领导下,研究、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安委会的组成

  任: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黄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崔    镇党委副书记、城关派出所所长  

        仇宁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冯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各村居,办公室、中心,卫生院,供电所等驻镇单位负责人。

三、镇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董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安委办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有关办公室、中心、各村居及驻镇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办公室、中心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授权负责镇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安委会工作组

(一)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组

  长: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张佳群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二)建筑、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马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三)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组

  长:郭红刚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崔      城关派出所所长

牵头部门: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夏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四)文化活动和旅游场所安全工作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五)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党建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由吴万忠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六)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消防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服务中心),由张彩霞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七)秸秆禁烧安全生产工作组

  长: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八)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工作组

  长: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张佳群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九)医疗卫生场所安全工作组

  长: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高亚雄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群租房安全工作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城关派出所

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一)商业场所和养老、幼托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二)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安全工作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董磊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三)校园和校车安全工作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四)工贸安全工作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马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五)危化品、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工作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

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社区电力及飞线安全工作组

  长:黄      镇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各安全生产专业工作组成员发生工作变动的自行作出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同时,根据需要可自行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工作组组长自行确定,并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5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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