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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城政发〔2023〕58号
各村(居)委会、办公室(中心),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及其专业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镇党委领导下,研究、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李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黄 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崔 超 镇党委副书记、城关派出所所长
仇宁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冯 鑫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耿 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各村居,办公室、中心,卫生院,供电所等驻镇单位负责人。
三、镇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董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安委办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有关办公室、中心、各村居及驻镇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办公室、中心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授权负责镇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安委会工作组
(一)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组
组 长: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张佳群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二)建筑、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组
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马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三)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组
组 长:郭红刚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崔 超 城关派出所所长
牵头部门: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夏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四)文化活动和旅游场所安全工作组
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五)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组
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党建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由吴万忠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六)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组
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消防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服务中心),由张彩霞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七)秸秆禁烧安全生产工作组
组 长:高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八)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工作组
组 长:张瑞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张佳群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九)医疗卫生场所安全工作组
组 长:高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高亚雄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群租房安全工作组
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城关派出所
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一)商业场所和养老、幼托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组
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二)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安全工作组
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董磊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三)校园和校车安全工作组
组 长:高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城关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四)工贸安全工作组
组 长:耿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马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五)危化品、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工作组
组 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综治中心
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十六)社区电力及飞线安全工作组
组 长:黄 飞 镇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由黄靖立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各安全生产专业工作组成员发生工作变动的自行作出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同时,根据需要可自行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工作组组长自行确定,并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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