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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16-488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宝丰镇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编制数为3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37人,在职26人,退休11人,其中女职工7人,享受独生子女费2人,遗属人员10人,合同制工人6人,临时工2人,财政供养人员3人,公务用车编制2辆,现有2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宝丰镇2016年收入总预算5,845,486.44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453023.75元,增长3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2016年支出总预算5,845,486.44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453023.75元,增长3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5845486.44元,其中:经费拨款5845486.44元,纳入预算管理0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宝丰镇财政拨款预算5845486.44元,其中行政运行3037828.7元,占全年预算的51%;住房保障支出672113.2元,,占全年预算的11%;社会保障支出270998元,占全年预算的4%;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和我镇“三公经费”控制数,现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75354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车辆维护运行费60000元,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会议费0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35台(件),其中:计算机4台,办公设备5台,空调1台,农林业机械2台,文艺设备5台,桌床类8件,文教用品10件。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1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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