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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18-721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平罗县宝丰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34名,其中:乡科级正职3名,乡科级副职7名,科员24名。事业编制12名。目前实有人数26名,年末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信息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环保站、信访办、畜牧站、水利站。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宝丰镇部门预算包括: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个,其中包括:政府本级、镇财政所、镇文化站。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3个,具体包括如下单位:

1.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2.平罗县宝丰镇财政所

3.平罗县宝丰镇文化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表

第三部分平罗县宝丰镇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宝丰镇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宝丰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36877.64 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36877.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9410.52元、财政事务:482734.8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639.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55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340.64元、住房保障支出333196.2元。

二、关于宝丰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设置类、款两级,宝丰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936877.64元,其中: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48200.04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571.6元,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8106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说明。

按照《预算法》要求设置类、款两级,宝丰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936877.64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3348200.04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571.6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8106元,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310资本性支出0元,312对企业补助0元,399其他支出0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宝丰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936877.6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60009.41元,增长(下降)62.89%。其中:

人员经费4528771.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81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项目预算支出。

三、关于宝丰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30000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40000元,与上年持平。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公车编制数1辆,现实有1辆,因此2018年不需购置;②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公车实有1辆,按照预算统一安排,每辆公车每年的用车运行费为40000元,因此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0000元,与上年持平;(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需要安排就餐的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职工食堂就餐,因此减免了接待费用。

四、关于宝丰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5936877.64元,支出总预算5936877.64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936877.64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5936877.64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宝丰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宝丰镇财政所、黄宝丰镇文化站等1个行政单位和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810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72万元,增长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宝丰镇政府采购预算161.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105万元;计划采购办公设备343件,其中:办公设备97件 ,家具246件.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年末,宝丰镇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640.0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辆,价值15.3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1.9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64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5.3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91.9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无预算绩效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8年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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