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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20-00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信访办、畜牧站、水利站、林业站、国土所、民族统战办公室、司法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宝丰镇部门预算包括: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共1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3个,具体如下:

1.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本级

2.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3.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文化站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7.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7.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2万元。

二、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77.9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05.22万元,下降39%,原因是:2019年预算未安排项目预算,年中进行调整。

人员经费65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本年无项目预算安排支出。

三、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公车编制数1辆,现实有1辆,因此2020年不需购置;②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公车实有1辆,按照预算统一安排,每辆公车每年的用车运行费为4万元,因此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万元。(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严格按规定执行,对需要安排就餐的上级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职工食堂就餐,因此减免了接待费用的发生。

四、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宝丰镇2020年收入总预算7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7.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77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7.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77.9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777.9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5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预算安排,2020年社区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罗县宝丰镇政府采购预算1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计划采购办公设备30件,其中:办公设备9件(台)2.9万元,办公家具21件(台)2.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罗县宝丰镇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640平方米,价值658.02万元;土地 47297.79平方米,价值3元(土地按名义价值入账);车辆1辆,价值1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8.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00.48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640平方米,价值658.02万元;土地47297.79平方米,价值3元(土地按名义价值入账);车辆1辆,价值1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8.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00.4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没有涉及绩效评价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20年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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