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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17-731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宝丰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10个,其中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信息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环保站、信访办、畜牧站、水利站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6686307.96元,支出总计13397305.6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7153997.49元,增长179.95%,支出增加4284864.34元,增长47.0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68630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686307.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97305.6元,其中:基本支出5521434.9元,占41.21%;项目支出7875870.7元,占58.79%;经营支出0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153016.35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53997.49元,增长179.9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4864.34元,增长47.02%。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973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4284864.34元,增加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97305.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77321.9元,占40.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763.69元,占1.5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558元,占1.94%;节能环保支出392052元,占2.93%;城乡社区支出3560000元,占26.56%;农林水支出3309052.77,占24.70%;住房保障(类)支出289557.24元,占2.16%,等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86307.96元,支出决算为26686307.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7305.6元,其中:人员经费4695265.12元,公用经费8702040.4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785641.8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58116.94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干部工资进行调整,新考入干部4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33431.76元,增长24%。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6159.7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51903.42元,降低15.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运行费用减少;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2919.26元,增长22.7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9623.2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

  算数增加614178.28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2016年随着工资的增长,各项费用随之增长,且新增4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2670.76元,降低2.43%。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31.47元,完成预算的2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31.47元,完成预算的2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加之公车改革政策推行,公车使用较少,因此车辆维修费较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899.61元,下降5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99.61元,下降5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出台公车改革政策,公务车辆使用次数减少,车辆维修次数减少,所以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8131.4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31.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31.47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等。2016年,宝丰镇人民政府和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169.78元,比2015年增加152929.26元,增长22.7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干部涨工资,二是2016年新增人员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宝丰镇政府采购预算182000元,支出决算总额44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000元,支出决算总额44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640平方米,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镇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我镇建立财务会审会签制度,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实行财务预决算公开、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确保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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