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国有建设用地部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协议受让单位:宁夏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560.3平方米(2.34亩)
用途:商服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公示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或致电0952-6095512。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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