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始终坚持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引领作用,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认真学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坚持统筹协调,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审计项目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聚焦把方向、抓重点、提亮点,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审计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积极普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率先垂范、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审计大讲堂”,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培训内容,积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并结合审计项目进行深层次解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扛起“审计+普法”的双重责任,明确普法对象,精选普法内容,实现精准普法,帮助被审计单位了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是规范执法,切实提升审计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审计证据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开展审计工作。严格审计程序、把握审计重点、严查审计问题,聚焦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法律法规是否适用等内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报告均依法经业务审定会集体研究后出具,在重大问题线索移送上,严格按照程序依法移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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