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单位宁夏石嘴山曙光220kV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平罗县红崖子乡 178980平方米(合268.47亩)土地,用于宁夏石嘴山曙光220kV输变电工程,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施工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区,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本临时使用土地总面积为 178980平方米(合268.47亩),其中,集体土地 20947平方米(合 31.4205亩),权属为红崖子乡水泉子村,现状地类为农用地 9967平方米(其中水浇地 7410平方米、灌木林地 1669平方米、其他草地 61平方米、沟渠 827平方米)、未利用地 10980平方米(全部为盐碱地);国有土地 158033平方米(合 237.0495亩),权属为红崖子乡直属,现状地类为农用地 96953平方米(其中耕地 117平方米、灌木林地 95682平方米、其他林地 558平方米、农村道路 346平方米、沟渠 250平方米)、未利用地 61080平方米(沙地 51960平方米、裸土地 6平方米、盐碱地 9114平方米)。
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1年,自批复下达之日算起。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对接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和土地使用权人缴纳临时用地相关费用。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
(三)占用农用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
附件:勘测定界图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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