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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公开
平罗县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公开
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财政收入预算为5960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24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为8248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202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为596055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平罗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1615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平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予以公开。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第六十七条 “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需要对2025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财政收入预算596055万元调整为627670万元,调增3161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9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7616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预算调整,2025年县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627670万元,调增31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27616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62767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为6648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为110099万元。202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为627670万元。
平罗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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