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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3-000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9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平教体函〔2022〕27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9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平教体函〔2022〕27号


市教体局

现就民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聚焦“双减”助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要求。平罗县教体局印发了《新时代平罗县中小学校(园)本教研工作基本规范》《平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试行)》(平教体通﹝2021﹞63号)的通知,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二、关爱教师身心健康,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明确教师工作量化标准,减少对教师不必要的考核,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平罗县教体局印发了《平罗县2022年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培训方案》的通知,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平罗县200余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利用平罗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成立“心语之家”,开通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热线,为教师解决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按照教育部《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精神,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变相违规培训。平罗县教体局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校外办班的查办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52-38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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