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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平人常办发〔2018〕40号
为充分发挥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关注民生、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就做好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十三五”规划。
(二)紧扣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民主法治建设大局。
(三)突出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统筹城乡、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符合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规定。
(二)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为目标。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引导组织人大代表做好议案和建议征集工作。
(二)注重实际,深入调研。各乡镇要采取视察调研、驻室接待、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村(居)、学校和企业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引导代表围绕群众呼声最高、亟需解决的问题形成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县直部门要结合区、市产业政策、项目投资导向和我县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关系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计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有项目支撑、财政保障实现的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
(三)突出重点,格式规范。各乡镇、各单位收集整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时,应当事实清楚,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一事一议,格式规范。议案的案由、案据、方案完整。建议意见的内容明确,措施具体,有一定可行性,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各乡镇、各单位拟提交区、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数量不限,县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不少于1条。拟提交的议案和建议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于11月9日前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lrd6095300@163.com。
联系人:沈 超 联系电话:6095309
附件: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代表建议意见撰写格式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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