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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改局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日至5月14日,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7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坚持从学习抓起、从思想改起,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成立以许利峰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带头改。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专题等各类推进会议8次,听取个别重点难点问题进展情况汇报10余次,明确要求各成员要坚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坚持以上率下,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同时,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切实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迅速组织班子成员逐条研究梳理、深刻剖析反思,梳理建立详细问题台账,制定印发了《中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7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坚持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并定期就阶段性进展情况向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交流汇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改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县发改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两周一碰头一月一调度”机制,持续强化跟踪问效,由办公室牵头对整改任务进行天天督查、时时跟进,及时梳理汇总整改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全方位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检视问题、审计查出等问题同深化改革、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了各项整改措施“实打实”“硬碰硬”落地见效,实现了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的两促进、双提升。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县委巡察反馈局党组的4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底,10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剩余4项整改任务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正在有序推进,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统筹推动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有不足。对经济发展形势政策研究不深入,经济运行调控建议和应对措施不多,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统计、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间沟通协调,组织开展经济运行研究调度会35次,深度剖析当前经济形势和亟需关注的重要问题形成专题报告40余份。安排专人赴中宁等地开展服务业调研2次,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精准调度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二是强化监测预警,严格实行经济运行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同步建立月度数据和上年同期数对照表,逐月统计,次月预测,动态跟踪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11项关键指标,统筹用好政策促产、金融促产、供需促产等综合举措,准确把握指标总体水平和异常波动情况,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全县GDP同比增长4.5%,较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较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三是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推动产业升级和城镇发展深入融合。大力推进智慧农业产业园、牛佰仕乳制品加工等项目开工建设,联农带农能力稳步提升。成立县商务局、交通局、人社局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服务业运行调度小组,每月开展运行调度2-3次,完成新培育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3.5%。
(2)关于“扩大有效投资驱动作用发挥不明显。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申报指导项目不够精准,争项目争资金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两债一资金”政策导向资料,编撰印发《平罗县2025年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地方专项债项目谋划申报政策指南》100余份。邀请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开展2025年项目谋划储备、政府专项债券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专题培训会议4次,有效提升了项目谋划能力和申报质量。二是全力以赴跑项目、争资金。联合园区、工信等部门主动对接区市相关厅局10余次,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项目40个,落实到位资金13.45亿元,较2024年全年增长2.7倍。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月调度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园区、工信等部门加快推进各类项目建设进度,110个重点项目和30个推进类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2%左右,工业技改投资6.85亿元,同比下降5%。
(3)关于“项目谋划监管效能不足。统筹谋划项目的“头雁效应”发挥不够充分,重点项目引领产业升级、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尚未有效释放。”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专班。聘请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作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顾问单位,协助开展各类项目谋划、中央资金争取等工作。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动态监管力度,持续跟踪项目进度。截至12月底,2025年年初谋划储备的200个项目(实施类110个、推进类30个,谋划类60个),140个(实施类和推进类)已开工建设,开工率70%。三是启动2019年以来实施的368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摸底排查工作,聘请宁夏卓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及报告编制等具体事务,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和3名行业专家,严格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完成验收项目139个(其中:牵头组织验收51个,行业部门自行验收88个),项目已批复因资金未落实等原因未开工47个,下剩182个项目我局将持续跟进建设进度及工程结算、财务决算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验收。
(4)关于“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有差距。民生领域项目前期谋划不够,教育、市政等民生领域服务设施项目覆盖率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优。”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做好2026年民生领域项目谋划储备,聘请中建政研行业专家不定期进行政策培训解读,谋划托育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第二中学新建宿舍楼、城市排水防涝等各类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积极跑部进厅争取“两重”项目2个,总投资0.88亿元,加快实施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第一片区2个项目,将系统解决9个小区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管道老化问题。谋划实施2026年县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12个,总投资9亿元,拟争取中央资金6.34亿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前期手续办理,预计1月底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参加评审。三是会同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平罗县未成年人服务中心项目选址、设计等开展调研3次,对接发改委社会处协调项目资金5次,有力有效推动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投入运行。
2.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
(5)关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作用发挥不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用能总量的95%,新型工业产业链价值链仍处于中低端。”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平罗县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工作安排》《平罗县2025年工业企业能耗“双控”及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方案》,实行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红蓝绿”分级分类管控。加大“两高”项目监管排查力度,对1个拟建,5个在建,140个存量逐个进行摸底排查,2025年1-11月份,全县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899.37万吨,同比下降2.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3%。丰华稀土合金矿热炉技改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坤辉气化、坤水水泥设备更新等技改项目加快推进。二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速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配置储能相关部署,统筹推进绿电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底,星海100万千瓦光伏已全容量并网,宁电投2×660MW热电项目加速推进,广同合储能电站项目预计今年3月底前建成并网。三是抢抓国家超长期国债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契机,锚定“六新”“六特”“六优”方向,谋划项目674个,其中:“六新”产业项目188个,“六特”项目133个,六优项目54个。
(6)关于“统筹优化服务业布局不够有力。协调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动力不足,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与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呈现“深度捆绑”特征,传统的生活性服务业占比仍处高位,新型服务业占比偏低,多层次、个性化消费供给体系尚不健全,信息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成功协助宁夏捷顺物流有限公司入规纳统,进一步夯实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础。二是主动对接恒博源劳务有限公司等潜在达标企业,持续跟踪其营业收入情况,积极协助准备入库纳统所需材料,截至2025年底,企业材料已提交至自治区发改委待审核。三是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联合商务、统计等部门对8家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入户摸底排查,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新培育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5家入库纳统工作,顺利全年完成目标任务。
(7)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措施不够有力。对能耗双控督导力度不足,指导推进产能结构优化举措不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区市能耗管理要求,印发实施《平罗县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工作安排》《平罗县2025年工业企业能耗“双控”及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技能改造升级工作,成功推动阳光焦化蒸汽发电、贝利特生物设备更新等7个节能技改项目顺利实施,配合全市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能耗目标任务。二是鼓励各乡镇加大分布式光伏开发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已超过150MW,宝丰镇温瑞27MW、大地物流园22MW等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实施。
3.推动粮食安全管理有短板。
(8)关于“粮食应急保障项目作用发挥不明显。2022年7月投资1236.3万元新建的平罗县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中心没有按照建设要求正常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5年3月25日将平罗县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中心全部移交至平罗县粮安粮油有限公司管理,同时,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主要用于粮食等相关储藏,约定如遇国家政策要求或政府需要,双方无条件履行约定。
(9)关于“粮食收储任务落实不到位。2022年全县收购小麦1.38万吨、水稻1.21万吨,完成原粮生产基地粮食收购任务的64.75%。2023年完成小麦收购任务1.58万吨,完成目标总任务的92.94%。”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实施《2025年平罗县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5〕12号),督促各级单位压紧压实目标责任,顺利完成2025年自治区下达的收储指标任务,小麦完成收储111%,水稻完成收储105%,高质高效推进了粮食收储工作。
(10)关于“应急储备粮保障措施不够有力。应急成品粮储备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加强源头管控与规范性引导,优化完善了《平罗县级成品粮油储备监管制度》,对全县8家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开展全面“体检”4轮次,未发现存在储备数量不足、未按规定收储等违规行为。同时,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2次,督促5家粮食收购企业按规定完成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4.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
(11)关于“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有差距。落实信用环境、市场开放、城市品质、执行合同等方面政策有短板,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提高招商项目质量、普及惠企政策信息、发展跨境电商、基础养老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措施不够有力。帮助企业解决商业纠纷效率不高,在全区排名末尾。民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仅11.83%,在全国处于落后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40条”和市营商环境提质升级“90条”措施,台账式精准跟踪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围绕五大领域明确84项重点任务,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照2024年度自治区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结果和日常监测评价反馈结果,建立自查整改台账。截至2025年底,自治区反馈的“双公示”信息质量未达标、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进度缓慢等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剩余15个已提交至自治区发改委待审核。
(12)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不够。信用信息监管不到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托“信用中国”、“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等平台,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常态化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十类行政管理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于2025年8月份集中开展补报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工作。截至2025年底,成功报送行政许可7080条、行政处罚2040条。建立部门日常联络机制和责任清单,问题数据每日动态清零,发出“双公示”月度工作提示单4份,未出现国家抽查瞒报情况。组织全县30多个部门开展“双公示”信息报送专题培训会,上报率、合规率均达100%。二是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落实,建成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构建“及时告知—临期提醒—主动服务”信用修复服务工作流程,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74条,到期下线932条,有效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
(13)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主动性不强。贯彻落实自治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4-2026年)》要求不够到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举措不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平罗县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分工方案》职责划分,推动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提效等22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各部门自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招商引资政策,协调县审批局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向公众征集违背统一大市场行为线索。二是建立完善“圆桌会议”制度,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严格落实“有问题、必办理、定反馈”。组织召开产业转型升级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等专题座谈会2次,收集企业反馈诉求线索21条,全部纳入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建议,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市场信心。三是督促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实现75项事项“零材料”办理,72项事项“一证(照)”通办,“一网通办”率达8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0%以上,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
(14)关于“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产业发展等前期风险评估、中后期监管存在的风险点未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对象选育标准,加强对企业报统情况动态监测,会同县统计局、商务局等部门认真梳理摸排,对于无正当理由退库的企业,不予发放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2024年新增入规上限企业奖补资金,协调县统计局排查企业报统情况,待县统计局排查后,根据排查情况拨付奖补资金。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申报专题培训会,邀请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以及3名工程造价、概算编制领域专家对2026年申报的11个以工代赈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按要求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会同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项目论证评审,认真核实联农带农机制执行和收益分配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确保帮扶政策合法合规落实。
(15)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安全检查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不实不细。安全检查频次不足。”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邀请行业专家对自备电厂、光伏电站、涉粮企业等开展安全检查5轮次,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检查12次。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二是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反馈涉粉涉爆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同类型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发现问题24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区市县粮食应急预案相关要求,于2024年12月27日联合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了平罗县粮食应急演练,不断夯实了粮食领域安全生产根基。四是全面落实2025年“安全生产月”和“粮食安全宣传周”要求,扎实开展宣传活动2次,在微信群宣传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制度(试行)》1次,报送工作总结2篇。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机制。截至2025年底,已有12家企业建立了相关奖惩制度。
6.意识形态责任履行不到位。
(1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年、2023年均未报送年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2021年至2022年存在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5年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汇报2次,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4次,以专报形式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强化理论武装和正向引导,从严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及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汇报2次,切实扛稳扛牢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研究制定《2025年县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结合“廉政教育月”以及重要节点,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3次,集中观看《擅权校长的“钱途”末路》等警示教育纪录片5次,参观石嘴山监狱、黄渠桥等廉政教育基地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纠正偏差,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严守政治纪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和既定程序,认真做好2025年度“双述双评双公开”准备工作。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领导参会指导13次,有效强化了决策监督、提升了议事质量。
(18)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谈心谈话执行不严格,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提醒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月召开廉政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党委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针对上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等领域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点,有力有效纠治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党内谈话10次,班子成员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风险提醒、谈心谈话52次,安排专人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严格按流程签字确认,确保谈话实效,存档备查。三是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4次,举办培训班1次,先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永宁县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和石嘴山监狱,安排项目、财务领域重点岗位人员旁听马冬、闫建军等职务犯罪庭审,切实有效筑牢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8.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1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方面。党组2022年党建工作安排出现“2021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2021年机关党委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计票结果错误记载为“发出选票6张、收回6张、废票6张、弃权0票”,2019年发改局第三季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任务清单完成时限出现“2018年第三季度并长期坚持”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党建工作专人负责,统一使用组织部下发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党支部、干部例会等开展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低级问题出现。二是安排党建专干参加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集中学习了《平罗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积极分享机关党建重点工作经验,督促3个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建各类资料自查,排查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了党建规范化水平。
(20)关于“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方面。2024年9月27日,因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对行业领域和主责主业存在问题不能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自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未移交问题线索被县纪委通报。”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项目申报、资金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四风”问题顽瘴痼疾和作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通过春节、端午、中秋节前召开廉政教育会3次,通报典型问题12起,签署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集中整治签订承诺书27份,有效遏制了干部收送节礼、请吃吃请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截至2025年底,暂未发现领导干部在项目申报、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加强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建立公文三级审核机制,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各类汇报、请示文件中,未发现台账雷同、文字格式错误等问题。
9.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21)关于“财务凭证附件不全方面。2019年以来有61笔1650.56万元财务收支事项存在合同协议、明细汇总表等相关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会同县财政局对2019年以来61笔1650.56万元附件缺失的财务收支问题,开展了专项梳理并建立台账,其中,涉及局机关48笔1635.89万元,工会13笔14.67万元。按照“可补尽补、无法补交则说明备案”原则,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方面。2019年以来有5个年度没有开展固定资产清查,3笔295.25万元救灾帐篷、晒场等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邀请石嘴山市鑫邦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固定资产台账、购置凭证、验收记录等基础资料进行清查,现已完成所有资产实地核查工作,并出具清查报告(3笔295.25万元救灾帐篷、晒场除外),预计2026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固定资产入账、下账、报废工作。
(23)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方面。“应付账款”余额1388元和“长期应付款”余额616.53万元6年未变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有13笔915.8万余元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往来账款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发展银行平罗支行对历史往来款项逐笔开展核查,厘清“来龙去脉”,特别是自2014年机构改革(科技局、物价局等)移交账面债权债务、因往来账款处理流程繁杂,多笔属于“陈年老账”、“多头挂账”等账款,对往来账款中属应缴财政资金的5笔10.16万元,已足额上缴国库,对因历史原因暂无能力偿还的财政借出款项,建立问题台账,撰写情况说明和自查报告,待财政资金调配专项资金后,立即进行还款下账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0.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4)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2022年下半年党组未研究党建工作,2022年6月至12月份、2024年5月至12月份未制定党建工作清单。”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书记项目”汇报2次,组织各支部负责人认真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制度落实。制定印发《党建工作月度任务清单》《平罗县发改局党建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动“书记项目”实施,真正把党建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截至2025年底,4个“书记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2025年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名,委员3名。通过“逐个审议、逐个表决”,吸纳入党积极分子2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平罗县“红色后备队”培训会,进一步夯实了组织基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三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平罗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制定印发《支委分工方案》。严把党务人员资质审核,严禁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对2024年出现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协调县委组织部按入党规范流程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已转为预备党员。
(25)关于“指导基层党建不经常方面。争先创优意识不强,下属党支部没有四星级党支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党组及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研究制定《平罗县发改局党建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指导下级党支部按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6次,月度支委会29次、季度党员大会27次、专题党课6次,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二是依据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制定印发了《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报送申报星级晋升台账,明确创建目标和完成时限,强化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能力。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认真梳理排查2019年以来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对未按规定情况进行补缴补签,并及时将收缴明细清单进行公开公示。2025年以来共收缴88名党员干部党费11673元,补缴2019至2024年各支部欠缴党费126.2元。
1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26)关于“局党组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对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战略性思考不够方面。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各管一摊”思想,各科室间工作联动较少,协同推进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态势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专班,召开经济运行研判等会议30余次,有效破解了单个科室难以协调的复杂问题。截至2025年底,110个重点项目和30个推进类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复工率100%。“十五五”规划编制正在高效推进中,现已完成五轮意见征求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结合临退人员丰富的业务经验优势,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8期,交流分享心得3篇,最大化发挥现有人员效能,有效破解了年轻干部培养断层难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观摩2次,覆盖5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谋划项目、推动落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积极上报财会学或经济学领域人才招录计划,加力补充紧缺专业力量,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是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制定了《平罗县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管理台账,召开数字政府建设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了各部门数字化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实施“智改数转”,推进大地智能工厂等5个重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德渊科雅等4个项目申报中央预算数字化专项,培育区级数字化车间14家、智能工厂2家、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试点2个,邀请自治区数据中心专家对塞尚牧业公司“数据要素×”大赛宁夏分赛的项目进行专业指导,荣获了现代农业赛道三等奖。
1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2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2019年以来用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资金支出有8笔122.4万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制度》等党内法规1次,研究重大决策13次、干部事宜2次。修订印发《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和程序,对需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严格文件联审联控和会议审批报备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审批、执行的工作流程,会前,由各科室填写议题报批单、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办公室汇总核准;会中,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参会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会后,以纪要形式报告会议结果,需盖章印发的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发执行。
1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8)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方面。”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质量测评等重要环节,严肃会前通报会议准备情况和上年度整改情况、会中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理档案资料等刚性要求,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二是局党组2025年第14次、2026年第1次会议专题部署2025年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督促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严格按组织要求和操作指南落实党内活动。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研究制定了《平罗县发改局党建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累计召开月度支委会29次、季度党员大会27次、专题党课6次。统一使用组织部下发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按规定记录党组、党支部、干部例会开展情况,留档备查,持续推进了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二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开展“干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会”18次、“业务大讲堂”活动8期,集中学习《平罗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组织生活会操作指南》,督促下属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及党建各类资料自查,党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0)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方面。”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照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制定了《县发改局2025年度支部党建工作清单》,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月初具体细化当月活动主题和内容,报书记审核,事后收集归档相关影像资料,2025年开展了“正作风强党纪,筑防线守初心”“投资发展在身边”等主题党日活动36次,干部党性修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建立“季度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督导机制,通过查阅台账、党员访谈等方式督导各支部党建工作2轮次,发现党员参与率低、记录不规范等问题3个,并下发月度党员评星定格通报,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各个环节,认真完成交纳党费、诵读党章、学习研讨等“规定动作”,各支部根据主题灵活设计“自选动作”,开展了如送学上门、实地研学、入户宣讲等2次,有效避免了活动形式单一、内容空洞的情况。
(31)关于“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比例控制与规范评议流程,明确将民主评议“优秀”等次比例严格限定在30%以内,在年初指导各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作出公开承诺,作为“践星”的依据。二是全面推行“月度通报促星、季度张榜晒星”机制,召开支委会9次,对88名党员“评星定格”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审核表决,结果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同志进行通报。三是统一制定下发《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评星定格等次评定表》,督促3个下属党支部对2025年以来评议档案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补充与归档。四是组织党务专干开展“业务大练兵”1次,重点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管理办法》《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邀请党建业务骨干深入各党支部进行了“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有效提升了各支部操作层面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方面
14.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不彻底。
(32)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没有按照上一轮巡察要求修订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对巡察反馈问题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上一轮巡察反馈及各类审计、督察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听取阶段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8次,对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调度,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平党办综〔2022〕17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县审批局对申报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政府专项债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及时通知各预算单位申报资金项目库。配合财政部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指标下达任务,并于每月10号前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对中央下达各类资金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拨付等实施情况进行调度。
(33)督察检查整改进度缓慢。2021年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反馈“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及陶乐镇施家台子村322户居民住房占用河道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黄河平罗段管理线范围内房屋搬迁方案》总体安排和“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科学有序”的原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十五五”期间黄河平罗段管理线范围内房屋搬迁工作。2025年4月15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黄河平罗段管理线范围内房屋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2025年至2030年分6年逐年有序完成搬迁,其中2025年计划完成搬迁54户。二是督促陶乐镇、高仁乡对占用河道内的居民进行摸底评估鉴定。目前,两乡镇均已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开展农户房屋、土地、实物等基础数据测绘工作。其中,施家台子村已完成入户测绘69户,八顷村已完成入户测绘260户,2处清真寺、1处合作社泵房、1处公房的测绘工作也已同步完成。第三方评估公司和测绘公司正在进行数据核查、纠偏与补测工作,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核查评估170户,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宅基地测量核实、房屋拆迁评估安置及资金落实等相关工作。
三、持之以恒,深化落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总体来看,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仍需以钉钉子精神深化落实、常抓不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坚定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改革的新成效,确保全县“十五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切实扛起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干部“庸、懒、散”等顽瘴痼疾,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成效,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事项,对照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项紧盯不放、合力攻坚,按照既定阶段目标,扎实稳步推进,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主动接受监督,切实保障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健全完善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各项举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经济发展统筹、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紧密结合,形成常态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对反复出现、屡禁不绝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深挖病灶、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党建、高水平安全的实际成效,全力以赴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平罗县发改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2-6626808
电子邮箱:pl60951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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