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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
一、主体名称
(一)单位名称:平罗县民政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二、执法权限、依据
权责清单网址:
https://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qzqd/202411/t20241122_4736039.html
三、执法程序
(一)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三)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四、救济渠道
(一)申请行政复议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提起行政诉讼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单位执法人员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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