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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3-0046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司发〔2022〕4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司发〔2022〕49号



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室:

鉴于人事变动,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马春霞 副局长

  副组长: 杨晓红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杨莎莎  会计

李  锋 社区矫正专干

各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杨晓红兼任,负责采购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司法局采购工作;

2、研究制定司法局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3、研究确定司法局采购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项目的采购需求确定、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履行验收报告审定等;

4、研究部署司法局采购监管工作,负责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5、负责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的处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违法问题。

                           平罗县司法局

                           20226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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