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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沙乡2023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平罗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品质,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2023年平罗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灵沙乡2023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按照《平罗县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要求,统筹推进全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收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档案资料,按照操作手册标准整理成册;督促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卷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修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按照《任务分工》要求,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档案资料和问卷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灵沙九年制学校、各村
(二)开展专项行动
2.开展村容村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提高群众生活品质。通过对主干道路、村庄巷道、庭院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农村道路和水域沿线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卫生健康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维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3.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市场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重点针对市场路面平整,车辆停放,卫生整治等问题做好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头闸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
(三)推进文明实践走深走实
4.加强文明实践基础工作。加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践行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村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落实文明实践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
5.提升文明实践服务能力。加强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配置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等志远服务队伍,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规章制度,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形成“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持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
6.开展多种志愿服务活动。以文明实践所、站为重点,建立志愿服务站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化文艺、智慧助老、医疗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科学普及、社会治安等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
(四)做好创城档案资料工作
7.每月根据特殊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提示,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创城工作各项任务。根据测评任务和单位职能,按照每月工作提示,结合实际抓好活动落实,按照模板要求规范报送图片资料及说明报告。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8.建立档案资料“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村书记、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要对上报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把关,尤其是正式文件、说明报告、数据表格类型的档案资料,要求对标答题,内容充分全面,严格审核,严把质量关。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20日)。利用乡村大喇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创城工作进行宣传。层层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21日—9月30日)。各村、各办(中心)、站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的做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不反弹,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1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前阶段的整治内容进行“回头看”,及时梳理存在的薄弱遗漏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弥补,巩固成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根据工作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层层保障、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将创城工作抓细抓好抓实。
(二)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乡纪委牵头组建巡查督导专班,定期巡查和通报,切实加大创城工作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各村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各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把创城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多途径、多方式营造创建氛围。切实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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