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宁平碳素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平自然资发〔2022〕292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恒合规划测绘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石嘴山宁平碳素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完成,我局对《报告书》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反映了宁夏石嘴山宁平碳素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位于平罗县工业园区(太西园),为新建电力项目。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为1.9148公顷,临时用地主要为施工作业区和施工便道。复垦责任范围现状地类:其他林地0.8342公顷、其他草地1.0591公顷、工业用地0.0215公顷。复垦方案内容和编写格式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要求,方案确定的复垦标准、措施及投资估算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
二、《报告书》中对宁夏石嘴山宁平碳素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建设过程占用临时用地进行了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土地复垦总费用为17.91万元。《报告书》中提及各类保障措施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
三、因该项目的临时停车场属于临时用地,因压占损毁对土地造成破坏,损毁类型为压占,已具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前提。
四、《方案》编制规范、内容详实、复垦方案切实可行,投资估算合理,我局同意该《报告书》通过审查。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盖立俊 电话:609551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